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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要求各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提高快速处理交通事故现场能力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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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7-09-19
第3版(要闻)
专栏:

  公安部要求各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
提高快速处理交通事故现场能力
新华社北京9月18日电公安部交通管理局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提高快速处理交通事故现场的能力,尽可能避免因事故引发的交通阻塞。
通知要求,各地要加快“122”交通事故报警台建设,为快速出警创建条件。今年年底前,县级以上城市和交通拥阻严重的公路沿线要组建、开通“122”交通事故报警台;不具备建台条件的,可先将现用交通事故报警电话号码更换为“122”或使用“110”报警台接警。同时,各地公安交管部门还要在城市和拥阻严重的干线公路,实行交通事故现场勘查车分区、分线巡查制度,有事故时直接赶赴现场,无事故时则查处违章,疏导交通。
通知强调,各地公安交管部门要认真贯彻《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中关于应用简易程序处理交通事故的规定,改革处理事故现场的方式、方法,研究、制定应用简易程序快速处理事故现场的具体规定和要求。从1998年起,城市和经常发生拥阻的干线公路,凡案情简单、责任明确的轻微事故和一般事故,逐步交由执勤交通民警使用简易程序现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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