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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介绍香港永久居民内地所生子女赴港事宜居留权证明书发放进展顺利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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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7-09-19
第3版(要闻)
专栏:

  公安部介绍香港永久居民内地所生子女赴港事宜
居留权证明书发放进展顺利
新华社北京9月18日电香港特别行政区临时立法会7月9日通过了《1997年入境(修订)(第3号)条例》,香港永久居民在内地所生子女需经过核实身份,取得香港入境事务处签发的居留权证明书和内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签发的前往港澳通行证,才可前往香港定居。记者就居留权证明书发放情况采访了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负责人。这位负责人介绍说,从8月份起,内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开始代香港入境事务处向已经内地与香港双方核实身份的香港永久居民在内地所生子女发放居留权证明书,该项工作进展顺利。到目前为止,已有2000多名此类儿童在公安机关合理、有序的安排下,持居留权证明书和前往港澳通行证顺利赴港定居。
这位负责人重申,香港永久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在内地所生子女在港享有居留权是基本法明确规定的。不论现在或将来,也不论已核实身份正在轮候赴港定居或正在核实身份,只要符合基本法规定的条件,经过核实确认身份后,都会被有序地安排赴港定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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