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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人民放心——记全国人大代表李志辉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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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8-08-04
第12版(人大工作)
专栏:代表风采

  让人民放心
  ——记全国人大代表李志辉
  吴雄
  “评价检察工作,不能凭我们自己感觉如何,而在于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九届全国人大代表、湖南省检察院检察长李志辉,在党组会上谈及他参加九届人大一次会议的感受时说,“这次会上人民代表们对检察工作提出了很多好的批评、意见,都非常中肯。我作为一名人民代表,有责任把人民的呼声和要求变成现实,作为湖南省检察院的检察长更要高度重视每一条批评、意见,把它作为改进和加强检察工作的动力。”
  年届60岁的李志辉有着18年的政法工作经验,1991年到湖南省检察院担任副检察长后,先后分管过批捕、起诉、反贪、举报控申工作。他是在今年元月湖南省人大九届一次会议上当选全国人大代表和湖南省检察院检察长的。当时,他就表明了自己的工作准则:“对人民负责,让人民放心、满意。”
  4月1日,在省检察院机关干部教育整顿动员大会上,李志辉首次正式以检察长的身份“亮相”。他根据人大代表提出的执法不公、违法办案等意见,提出了统一执法思想,规范办案行为,提高办案质量,严查违法违纪的工作思路。尔后,又到常德、益阳调查研究,与10多个市县检察干警进行了广泛的接触。
  在同干警的接触中李志辉感到有少数同志对教育整顿认识不高,存在怨气、泄气、不服气三种情绪。于是他围绕克服“三气”狠抓了统一认识工作,在上上下下形成了“克服埋怨情绪,认清非深入教育整顿不可;克服不服气情绪,认清非更高要求不可;克服泄气情绪,认清非积极办案不可”的共识。到6月底,全省检察机关开门整顿走访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群众14530人,发出征求意见函12928份,收回6567份,自清自查大小问题1100余个,清退礼金15万元,清退不合理收费340余万元,立案查处违法违纪干警31人,清理调出不合适人员63人,执法检查复查案件347件,纠正处理不当案件11件。
  如何使教育整顿与执法办案工作结合起来,实现教育整顿和检察工作双丰收,是李志辉考虑较多的一个问题。今年初省院部署工作时,他提议开展“办案质量年”活动,这与深入开展教育整顿,促进严格执法的精神完全吻合。他根据高检院有关精神对这一活动提出了明确要求:所办的每一个案件都要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性准确,程序合法;实体处理实现符合“三个有利于”原则,社会效果好;办案人员在办案中没有违法违纪行为。
  在李志辉的精心组织策划下,办案质量年活动已取得初步效果。1月至6月,全省反贪立案974件,侦结575件,起诉387件,侦结率和起诉率分别比去年上升19个和12.8个百分点;已判决96件(均为有罪判决),判决数比去年增加43%。原省工商银行行长刘宜清特大受贿案等一批有影响、有震动的大要案正在依法侦查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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