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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扶持下岗国企职工再就业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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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8-08-05
第1版(要闻)
专栏:

  天津扶持下岗国企职工再就业
  本报天津8月4日电 记者陈杰报道:最近,天津又推出10个方面25条政策,着力促进新的就业机制的形成,今年力争使70%以上国企下岗职工实现再就业。
  截至今年6月底,天津市属企业生产经营性下岗职工中,已有26.8万人实现了再就业,再就业率为72.7%。
  天津新推出的再就业政策既体现对下岗职工生活的关怀,又着眼于鼓励他们自谋职业、合伙就业,鼓励企业发展经营,提供就业机会。对下岗职工组织起来创办的经济实体,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减免税收优惠政策外,三年内免收各项地方行政收费。对企业利用原厂房、仓库,改造为商贸经营场所的独立核算企业,招用下岗职工达到一定比例,三年内免收各项地方行政收费。
  天津还对已实现再就业并有固定收入、转移劳动关系的下岗职工,规定其原企业应结清拖欠的一切费用,给予职工一定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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