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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检察院深挖“蛀虫”为企业服务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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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8-07-14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各地检察院深挖“蛀虫”为企业服务
  本报讯 各地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作用,针对各种经济犯罪导致某些企业严重亏损以至倒闭的突出问题,深挖经济“蛀虫”,积极查办危及企业发展的各类犯罪案件。同时强化服务意识,帮助企业摆脱困境,为企业改制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受到了企业和社会各界的欢迎。
  湖南省检察机关针对一些国有和集体企业的厂长经理利用职权,不惜以损害企业的利益来为自己或亲属捞好处,导致企业亏损甚至破产的“穷庙富方丈”现象,深入521家亏损企业,立案查处了各类罪案735件763人,其中大案613件、要案68件,挖出一大批“蛀虫”。
  河南省检察院在调查中发现,发生在一些国有大中型企业的玩忽职守案件,涉案金额动辄数百万元,甚至千万元,造成国有资产严重流失,有的还导致企业破产、倒闭。为此,他们加大了对这类犯罪的打击力度。
  上海市检察机关去年下半年重点查处了国有企业中因玩忽职守导致国有资产严重流失的案件,共立案侦查448起案件,其中特大案116件、要案61件。
  在打击犯罪的同时,各地检察机关还针对办案中暴露出来的国有企业领导干部权力缺乏制约、一些企业规章制度不健全等问题,提出检察建议。大多数企业根据建议,建立健全了规章制度,堵塞了漏洞,并加强了对企业领导干部权力的监督制约,收到了明显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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