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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诺重千金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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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8-07-15
第10版(社会周刊·读者来信)
专栏:

  一诺重千金
  近些年来,商品流通领域里假冒伪劣商品屡禁不绝,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败坏了商家信誉,干扰了正常的生产和流通秩序,人们对此深恶痛绝。在这种情况下,许多商家公开挂出“不经销假劣商品,不以次充好……如在限期内发现有质量问题给予退赔”的牌子,以制度作保障,实施承诺服务,让“上帝”监督。广大消费者无不为之叫好。
  但也有一些商家虽然口口声声说“不卖假货”、“发现质量问题以一赔十”等等,其实却是“空头支票”。一旦顾客买回家后发现是劣品假货,回头再找商家理论时,商家转眼就成了“上帝”,或不认人、不认账,或推卸责任、胡乱扯皮,早把自己的承诺丢到了脑后。
  商家公开承诺不售假货,不但对消费者有利,对商家也有利。道理很明显,由于承诺不卖假货,赢得了广大消费者的信任,生意会更加兴隆。如果口是心非,说一套做一套,口头上承诺不售假货,实际上大卖假货,以承诺欺骗消费者,赚黑心钱,那就大错而特错了。欺骗是不会长久的。承诺应当求真务实,一诺重千金!
  山东安丘市驻军某部 葛永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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