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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院举行第二百二十三次政务会议 通过“公私合营工业企业暂行条例”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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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4-09-06
第2版()
专栏:

政务院举行第二百二十三次政务会议
通过“公私合营工业企业暂行条例”
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第二百二十三次政务会议在二日下午举行。会议在听了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李维汉所作的关于“公私合营工业企业暂行条例”的说明后,通过了“公私合营工业企业暂行条例”。会议听了中央人民政府水利部部长傅作义所作的关于当前水情与防汛工作情况的报告。此外,会议通过了各项任免案及提请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批准任命案。(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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