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3阅读
  • 0回复

“高钙素”专利侵权案审结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8-07-20
第5版(教育·科技·文化)
专栏:

  “高钙素”专利侵权案审结
  本报北京7月19日讯 记者蒋建科报道:保护知识产权专家座谈会17日在京举行,来自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国科协等首都知识产权界的知名专家、学者,围绕“高钙素”发明人陈勇博士状告天津天狮生物工程公司专利侵权一案各抒己见,对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重视知识产权保护的行为给予高度评价。
  “高钙素”专利技术是中国科学院陈勇博士的非职务发明。1993年,专利发明人陈勇所在单位——中科院中科隆达生物技术研究部与天津天狮经济发展总公司达成协议,共同组建“天津天狮生物工程公司”,其中专利权人以专利技术成果折价400万人民币入股,占双方总投资的25%。然而,作为专利权人和股东的一方,陈勇和其所在单位没有得到应得的回报。在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等的大力支持下,专利权人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递交了上诉状,经过3个月的开庭审理,在今年6月作出了天津天狮生物工程公司立即停止使用“高钙素骨粉制造工艺”专利技术生产、销售高钙素系列产品并赔偿陈勇经济损失人民币200万元的终审判决。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