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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冈事件幸存者向日法院起诉 日高等法院已开庭受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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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8-07-17
第6版(国际)
专栏:

  花冈事件幸存者向日法院起诉
  日高等法院已开庭受理
  新华社东京7月15日电 (记者冮冶)“花冈事件”幸存者及死难者家属15日在此间向日本高等法院提起诉讼,继续控诉“鹿岛组”(现日本鹿岛建设公司的前身)在日本帝国主义侵略中国期间残酷虐待和杀害中国劳工的罪行。
  这次诉讼是继1995年6月28日“花冈事件”幸存者和死难者家属耿谆等11名原告首次向东京地方法院提起要求加害一方道歉、赔偿诉讼后又一次向日本司法当局申讨公道。日本高等法院15日正式开庭受理了耿谆等原告的申诉。
  去年3月,东京地方法院终止了对“花冈事件”诉讼案的审理,并于12月10日作出“时效已过,驳回原告申诉”的判决。当时的判决书中所列举的驳回原告诉讼的最主要理由是:“强制劳动状态(即绑架劳工事件)最迟已于1948年3月结束,对不法行为赔偿要求的20年期限已过。”对于如此无视受害者感情的判决,原告一方当即提出抗议,并表示要继续上诉。
  原告首席代表、当年率领花冈劳工起义的劳工大队长、84岁的耿谆老人15日在法庭上陈述道:“‘花冈事件’是鹿岛组虐待和杀害中国人的一件惨案,至今鹿岛建设公司仍无正确认识和反省。东京地方法院不依照法律程序秉公审理此案,丧失了法庭维护人类公道的立场。”
  1945年6月30日,在日本东北地区秋田县花冈町(现大馆市),被日军抓来的700多名中国劳工不堪忍受工头的残酷剥削和压榨而发动起义,遭到日军警镇压,结果130余名劳工被严刑拷打致死。据统计,从1944年8月至1945年11月,在为鹿岛组从事河道改造工程的986名中国劳工中,包括“花冈事件”死难者在内,共有418人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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