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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国际刑事法院外交会议闭幕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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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8-07-20
第6版(国际)
专栏:

  设立国际刑事法院外交会议闭幕
  据新华社罗马7月18日电(记者袁锦林、刘儒庭)为期一个多月的“联合国设立国际刑事法院外交全权代表会议”18日在罗马闭幕,会议闭幕前通过了《国际刑事法院规约》,但一些国家投了反对票。
  包括中国在内的162个国家和一些国际组织、非政府组织的代表参加了这次会议。在17日晚举行的全体会议上,与会代表就《国际刑事法院规约》进行了表决,120个国家投了赞成票,21个国家弃权,中国、美国、以色列和菲律宾等7个国家投了反对票。
  中国外交部部长助理王光亚率领中国代表团参加了会议。王光亚6月16日在会上发言时阐述了中国的立场,认为国际刑事法院应充分尊重有关国家的主权、安全等重大利益。17日晚《规约》投票后,中国代表又在会上对中国的立场进行了解释性发言。
  按照《规约》,即将设立的国际刑事法院有权对灭绝种族罪、战争罪、反人类罪和侵略罪进行审判。法院将在规约得到60个国家的批准后在荷兰的海牙设立,将由18名法官组成,并拥有1名独立的检察官。该检察官将根据国际刑事法院预审法庭的同意,应某个国家或联合国安理会的请求对罪犯进行起诉。
  会上对《规约》的投票结果反映出各国的立场尚存在分歧。一些国家对该法院行使普遍管辖权表示担心,认为这与国家主权思想不相吻合,尤其对非《规约》签署国的主权构成了侵犯。
  有些代表还认为《规约》所涉及的灭绝种族罪、战争罪、反人类罪和侵略罪的定义具有高度的政治性,各国对此不乏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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