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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检察院主动纠正错案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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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8-07-22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四川省检察院主动纠正错案
  本报讯 记者罗茂城报道:最近,四川省检察院通过深入调查和取证,主动撤销了8年前对原乐山市政府外事办公室主任袁清培作出的免予起诉决定,受到人民群众称赞。
  1990年3月28日乐山市人民检察院对袁清培以贪污公款1500余元作出免予起诉决定。随后袁清培被撤销了外办主任职务,开除了党籍,降了两级工资。
  袁清培对免诉决定一直不服,先后向乐山市检察院、四川省人大、省政府、省检察院提出申诉,市院、省院两次复查、批复,均维持乐山市检察院免予起诉的决定。
  今年6月25日,是四川省检察院每月一次的“检察长接待日”。这天上午袁清培再次来到省检察院,向检察长韩忠信、副检察长李锋当面提出申诉。韩忠信认真听取了申诉人的申诉理由后,当场指示省院控申处立即组织专人对该案一周内调查核实清楚。同时指出:“办案要实事求是。要真理,不要怕丢面子。要对党、对人民、对法律和历史负责。”
  以控申处长为首的办案人员深入乐山,查阅了30余万字的案卷材料,又走访了当事人和5名证人,还与原该案办案人员和当地市委、市政法委及检察机关交换意见,再经四川省检察院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原认定袁清培贪污公款1500余元的事实证据不足,对其免诉处理应予撤销。近日袁清培听完省院的决定后,热泪长流,一再称赞四川省检察院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良好作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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