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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字社情民意 行使监督权力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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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8-07-22
第11版(统一战线·法制纵横)
专栏:

  百字社情民意
  行使监督权力
  向党和政府有关部门反映社情民意是民主党派参政议政的重要渠道。中国致公党浙江省委会禀实反映的一则百余字的社情民意,直接为企业挽回了20万元的损失,一时传为佳话。
  年前,绍兴县杨汛桥镇某领导因病逝世,有关部门虽对其丧事作了原则上的安排,但举行遗体告别仪式时,到达火葬场的却有近50辆车、300余人,送的花圈多达300只,“豆腐饭”办了18桌。更有甚者,在遗体被送往殡仪馆前,其家属竟然提出十分苛刻的抚恤条件,狮子大开口,要求巨额安置费,否则遗体不送殡仪馆。镇里的一些企业为给有关部门解围,拿出高达20万元的公款给其家属作为安置费。当地党委、政府对企业此举竟然未加制止。事情一出,群情哗然,在当地造成了极坏的影响。
  致公党浙江省委会知情后,以《大搞葬礼,巨额安置》为题向省政协上报了一则社情民意。时任省委副书记、代省长的柴松岳同志和绍兴市委书记的沈跃跃同志,看到省政协编发的这个反映都立即作出指示,责成有关部门查清情况、严肃处理。绍兴县委工作组在调查后作出了处理,20万元安置费悉数退还给了企业;动用公款做人情的企业领导也受到了一次深刻的教育;当地政府并由此作了规定,规范干部逝世后的丧葬工作。
  致公党浙江省委会没想到,他们用区区百余字反映社情民意,就使国家的20万元巨款免于肥私,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的劲头也愈发足了。
  (谢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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