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2阅读
  • 0回复

论乱收费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8-07-18
第8版(副刊)
专栏:金台随感

  论乱收费
  任炳
  我们有些人的创造力实在是惊人的。比如收费,就很有开拓性,真是五花八门、千奇百怪、不择手段。假如你要摆个小摊儿,四面八方的手都很快伸来,各种名堂的费达十多种。市场管理费是当然要交的,但那个“管理”是抽象的、挂名的,还必须交属于“实际管理”的卫生费、消防费、绿化费、体检费、摊位费等等,再加上交通基金、粮食风险基金、人民教育基金等,还有什么兵役费、帮困费等等,总之有权部门是收费没商量,千方百计造点儿名堂出来。实在找不出新名词,就笼而统之地叫“手续费”,因为不论你干什么都离不开办手续。
  以出国探亲为例,你能自费走一趟,人家就认为你肯定是有点儿钱了,不敲你敲谁?不敲白不敲。因此,你办手续,必须拿出“过五关斩六将”的功夫,不过开道的不是关云长的青龙偃月刀,而是钞票,艰苦辛劳一个多月,需交费数百至上千元,才可能开出一条通道。到“人事处”开个证明本人身份的介绍信,手续费十元;到办公室盖个章,再掏五元。真是费内有费,费外加费。你想得通也罢,想不通也罢,出路只有一条,交费“了事”。
  然而,收费之最,恐怕要数“贿赂费”了。不久前,某中学校长布置初中升学的有关事项时,面对台下的毕业生,历数了要交这个费那个款之外,特别强调每位考生另交二百元,是给监考老师的。给监考老师行贿,目的当然是想取得考场作弊“权”,谁“受益”谁拿钱,贿赂费由考生出,当然是顺理成章的事了。这位一校之长,敢于在光天化日之下大庭广众之中毫无遮掩地讲“实话”,真是惊人之举!但仔细一想,也不必大惊小怪。从思想上讲,目前社会上相信“钱能通神”,“有钱能使鬼推磨”的人何止一个两个?这位校长不过是其中一个颇为大胆直率的小角色而已。从现实生活中看,索取“贿赂费”的现象也不是一件两件,人们常说的“打官司”变成了“打关系”,找关系离不开“活动费”。此外,审批项目、借贷还债等等,都有找中间人并送“活动费”的;请某一级领导人或名人参加“开幕式”“发布会”,据说有时也是按职级和知名度“开价”的。“费”的泛滥与吃喝风成为两大公害。
  物极必反。乱收费发展到索取贿赂费的地步,可以说已走到了尽头。君不见,中央已三令五申地下了禁令,报刊也加大了讨伐的力度,有的地方还规定了统一收费制度。但愿各方齐心协力,认真对待,从体制上、制度上、思想上多方面入手,根除这种已引起众怒的弊病!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