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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部门”要“有关”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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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8-07-22
第9版(社会周刊)
专栏:一家之言

  “有关部门”要“有关”
  段正明
  湖南《冷水江报》今年5月刊登通讯《嵊峰水泥有限公司新生记》,介绍冷水江市委、市政府领导为了破产企业的重组、新生,殚精竭虑办实事,解难题,很是感人。市委书记易佑德“亲自”到电力局请人去检修电器设备,公司采石场征地,遇到周边群众出难题,市委书记“亲自”出面化解矛盾,就连公司缺乏水泥工艺工程师,也是市委书记“直接过问”,才引进了两名工程师……
  说实话,看罢这篇通讯,我喜忧参半。
  喜的是,我们的市委书记将特困企业职工的痛痒挂记心头,扎扎实实为特困企业办实事,办难事,使老百姓在最困难的时候看到了希望,可喜可贺。然而,喜贺之余,又不免使人生出些许忧虑。诸如请人抢修电器设备、处理工农关系、引进技术人才等,本来都是有关职能部门负责的,为何都“越级”到了市委书记面前呢?如果“有关部门”都视“有关”为“无关”,凡事都依赖市委书记代劳,书记即使长了三头六臂恐怕也难以招架。现在,很多难题难以解决,跟“有关部门”态度消极,遇事推诿,缺乏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有关。
  在一些城市,算命先生在大街上看相算命,报纸上早就呼吁“有关部门”管一管,但至今过问者甚少,一些盲人仍在大街上“挂牌营业”或“流动服务”。极少数人在大街上出售黄色书画,在录像厅放映淫秽录像,媒体也早就曝过光,但目前仍黄祸不断。还有,农村的乱砍滥伐森林,乱采滥挖煤炭,破坏水利设施,市场上的短斤少两以及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不法行为,群众呼声强烈,但“有关部门”就是不“有关”,有的“有关部门”虽然“有关”过,但“关”得不力,见效甚微。我想,如果这样的事情长期“越级”上去,非要市委书记“亲自过问”不可,书记何以承受得了,又何必设你那个占着位置不干事的“有关部门”呢?
  对那些不负责任、不关心群众痛痒的“有关部门”或“有关”人,上级主管部门要加强教育,使之尽快“有关”起来。对屡教不改者,应严肃处理,并追究“有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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