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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古城 风貌依然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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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8-07-26
第4版(地方新闻·视点)
专栏:

  拉萨古城 风貌依然
  本报记者 张忠 王建新
  日前,投资58万元的拉萨市八廓北街冲赛康扎岗维修工程顺利通过验收,原来的21家住户高高兴兴地搬进了“旧居”。记者特意前往观看,发现维修一新的扎岗三层住宅楼完整地保持了藏式建筑的原貌。
  拉萨老城区以大昭寺为中心,方圆1公里内的古建筑群及藏族民居具有浓郁民族特色和较高的历史文化价值。由于老城区建筑群与藏族民居多为石木或土木结构,年久失修,危房增加,加上近年来出现的一些擅自改建等人为破坏现象,拉萨老城区的维修和保护问题,日益引起人们的关注。
  去年,拉萨市成立了由市长亲任组长的老城区保护管理领导小组,全面规划老城区的维修与保护。市里确立了“修旧如旧、保持原貌”的维修保护原则,规定各单位或居民如要改建房屋,必须经市有关部门联合实地考察,报经市政府批准后方可施工,力求在保持历史风貌的前提下对古城进行维修和改建。
  拉萨市将老城区划分为三类不同等级的保护区域,确定了76处古老藏式房屋建筑为古建筑保护院,并挂上藏汉两种文字的“拉萨古建筑保护院”标记牌。明确要求一类保护区域内的危房改造,必须做到形状、结构、层高、颜色“四不变”,保持其原貌;二、三类保护区域的危房改造,其外观必须与周围的建筑协调,层高不得超过12米。
  今年上半年,由市文物局牵头,多家单位有关人员组成拉萨老城区古建筑及民居调查小组,深入老城区的大街小巷,摸底调查,逐一清理,然后登记造册,立案建档。在此基础上制定了详实的“拉萨古城保护计划”,计划从今年起到2000年,对以“拉萨古建筑保护院”为主的八廓中心地带、八廓北区等四处古建筑和藏式民居逐期全面维修,保持高原古建筑的独特风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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