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57阅读
  • 0回复

劳斯莱斯归属翻来覆去 大众宝马两家各有所得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8-07-30
第7版(国际)
专栏:

  劳斯莱斯归属翻来覆去
  大众宝马两家各有所得
  本报波恩7月29日电 记者江建国报道:轰动一时的英国劳斯莱斯汽车公司出售案昨天出现戏剧性转折,一度受挫的德国宝马汽车公司重新获得了这颗汽车工业王冠上的宝石。
  宝马公司董事会主席皮舍茨里德尔、德国大众公司董事会主席皮埃希和劳斯莱斯发动机公司董事会主席罗宾斯,昨天在伦敦的记者招待会上出人意料地宣布,三方已就劳斯莱斯汽车的前景达成协议,从2003年1月1日起,劳斯莱斯品牌归宝马所有。
  这项协议细则如下:宝马以4000万英镑(约合1.2亿马克)从劳斯莱斯发动机公司手里购得劳斯莱斯汽车的商标权;宝马公司继续根据目前的协议向劳斯莱斯汽车和本特利牌汽车(后者亦为劳斯莱斯公司的品牌)提供发动机及其他部件,直至2002年底;从2003年1月1日起宝马接收劳斯莱斯商标权,大众则只拥有继续生产本特利牌汽车的资格;从2003年起现劳斯莱斯汽车公司改称本特利汽车公司,宝马公司将另组专门生产劳斯莱斯品牌汽车的新公司。
  此间舆论一致认为,这项协议是宝马的胜利和大众的失败。大众汽车公司在争购劳斯莱斯汽车的过程中,明显低估了商标权的法律问题和宝马停供发动机带来的困难。劳斯莱斯汽车的商标权属于劳斯莱斯飞机发动机制造公司,而该公司一向希望由宝马公司收购劳斯莱斯汽车。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