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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举行第三十四次会议 修正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 将提交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核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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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4-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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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举行第三十四次会议
修正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
将提交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核
【新华社九日讯】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在九日下午举行。会议讨论并通过了经过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这个宪法草案即将提交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核。
这次会议修正通过的宪法草案,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起草委员会,根据今年六月十五日以后全国广大人民群众在讨论中提出的意见,以及出席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代表在分组讨论中提出的意见,经过研究讨论后提出的。
会议接着讨论和通过了各项任免名单。
出席这次会议的有:中央人民政府主席毛泽东,副主席朱德、宋庆龄、李济深、张澜,委员陈毅、贺龙、李立三、林伯渠、叶剑英、何香凝、刘伯承、吴玉章、徐向前、彭真、薄一波、聂荣臻、周恩来、陈嘉庚、罗荣桓、邓子恢、乌兰夫、徐特立、蔡畅、刘格平、马寅初、陈云、林枫、马叙伦、郭沫若、邓小平、高崇民、沈钧儒、沈雁冰、陈叔通、司徒美堂、黄炎培、蔡廷锴、习仲勋、彭泽民、张治中、傅作义、李烛尘、章伯钧、程潜、张奚若、陈铭枢、龙云等四十八人。
列席这次会议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起草委员会委员、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政务委员和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三十三个代表组的组长等六十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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