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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山东两省和广州市广大干部 恢复联共(布)党史和经济建设常识的学习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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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4-09-10
第3版()
专栏:

黑龙江、山东两省和广州市广大干部
恢复联共(布)党史和经济建设常识的学习
黑龙江、山东和广州市的干部都已先后恢复了“联共(布)党史”第十章和“经济建设常识读本”的学习。各省市党委在此次理论学习恢复前都作了必要的准备工作,并对今后学习作了具体布置。
黑龙江省干部理论学习的高级组、中级甲组目前正在转入或即将转入“联共(布)党史”第十章的学习;中级乙组、初级组也已经转入或正在转入“经济建设常识读本”第四章的学习。部分地区学习“经济建设常识读本”第四章的干部已经开始上课。其他大部地区正进行拟定学习计划,聘请教员,训练辅导员,整顿学习组织或个别地调整学级等恢复学习前的准备工作。中共黑龙江省委学习室已经根据“学习”杂志登载的“联共(布)党史”第十章学习提纲,结合本省情况,拟出了详细的学习计划,指出学习要点和联系实际的主要问题。为了使干部正确认识这次学习的重大意义,防止和克服有些同志认为学过总路线“已差不多了”“没啥可学了”的自满情绪,九月一日黑龙江省委特别召开了省直属机关高级组学员、中级甲组辅导员及部分学员,以及省直属机关的党总支、支部书记、宣传委员参加的大会;省内各市、矿及某些工厂也派负责同志参加。会上由省委副书记冯纪新同志代表省委作了学习动员报告。报告中说明学习“联共(布)党史”第十章至十二章对我国目前现实的重大意义,并指出了某些同志认为“没啥可学”的自满情绪是毫无根据的。冯纪新同志在报告中对今后的学习方法,也作了重要指示,指出:学习的基本方法是自修,因此必须强调认真读书、刻苦钻研;必须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把学习理论和贯彻党的政策结合起来,与增强自己的党性锻炼结合起来。报告最后还特别强调了党组织对干部理论学习的领导和监督,各部门领导干部也应加强对本部门干部学习的指导和关心。会议最后由省委宣传部副部长张向凌同志就“联共(布)党史”第十章和“经济建设常识读本”第四章学习的中心要求、进度,以及学习制度、时间分配等问题作了具体布置。
山东省地、市委以上机关的理论学习中、初级组的干部,八月中旬也都先后恢复了“联共(布)党史”和“经济建设常识读本”的学习。中共中央山东分局直属机关委员会和各地、市委都在开始恢复学习前,较普遍地制订了学习计划;根据学习总路线的经验,检查了学习中存在的问题;整顿了学习编级。各地计划进度大体上都一致,准备争取在今年年底以前学完“联共(布)党史”第十一章和“经济建设常识读本”第七章。为着适应学习的需要,中共中央山东分局宣传部还扩大了原有讲师团的组织。从开始学习后的情况看来,全体干部学习情绪都很高,一般均能做到认真读书,虚心听课。此外,分局宣传部为了提高教学研究工作,决定本月初旬内召开辅导员会议,具体研究与布置“联共(布)党史”第十章的学习问题。
中共广州市委宣传部最近分别召开了干部理论学习高级小组长会议和各机关分党委、区委、工厂企业党委、支部的宣传部长或宣教委员,以及干部理论学习中级组小组长代表的联席会议。在高级学习组小组长会议上,研究了目前高级组的学习情况。自“联共(布)党史”第十章的学习开始以来,除部分小组能遵守学习制度、坚持经常学习外,大多数小组都陷于自流,很少组织讨论。会议规定今后在学习时间内非经市委宣传部同意不能作其他活动。会议还强调指出:学习必须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方针,以便收到更好的效果。在各级党委、支部宣传部长或宣传委员与中级组小组长代表联席会议上,除各单位汇报学习情况外,市委宣传部还解答了各单位所提出的若干疑难问题,布置了“联共(布)党史”第十章第三个单元的学习重点。全市干部对“联共(布)党史”第十章的学习时间,决定延至十月中旬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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