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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创收”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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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8-09-03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社会扫描

  如此“创收”
  新华社记者陈芳 张洪河
  河北省邯郸县公安局代召乡派出所副所长孔庆金为了搞“创收”,与妓女串通一气,给妓女配呼机、付房租、送礼物、发“奖金”,同时趁机将罚嫖客的部分钱款装入自己腰包。日前,孔庆金因犯徇私枉法罪被邯郸县人民法院判处3年有期徒刑。
  1996年初,当时在邯郸县公安局刑警队工作的孔庆金与卖淫妇女王菊平在办案过程中认识,孔庆金让王菊平提供与其有关系的嫖客,王菊平提供了一个嫖客,孔庆金从3000元罚款中拿出500元“奖励”王菊平。
  1997年初孔庆金调代召乡派出所任副所长后又找到王菊平,并请她到酒店吃喝。席间孔庆金作出允诺:王菊平每提供一个嫖客,按罚款的15%提成,并且罚款总数达到1万元“奖”一个呼机,达到10万元“奖”一辆摩托车。
  王菊平觉得有了派出所长做靠山,于是放心大胆地从事卖淫活动,而且大都及时通知孔庆金。孔庆金后来觉得“事后行动”不如抓现行,于是在给了王菊平400元“提成奖”后又多给了600元钱,让她配上呼机。孔庆金还让王菊平在邯郸市里租了一间房子,作为卖淫场所,孔庆金为其付了120元房租。
  胃口越来越大的孔庆金不满足于一个妓女为其“服务”,动员王菊平另找其他卖淫妇女一起为派出所搞“创收”。王菊平找到了几个,为她们介绍嫖客、提供场所,先后进行了数次卖淫活动。“不安于现状”的王菊平也向孔庆金提出了按20%提成的要求,孔庆金答应了她的要求。为了“安抚人心”,1997年中秋节孔庆金将派出所作为福利发给每名干警的一箱苹果、一箱梨也给了王菊平一份,使其享受了与干警同等的“福利待遇”,并为她报销了30元钱的来回打的费。
  1997年11月,邯郸市检察机关对群众举报有关孔庆金罚嫖客不罚卖淫女、罚款不开罚单等问题进行调查后发现,孔庆金涉嫌8起纵容卖淫嫖娼案件,其中一起是容留、介绍卖淫案件,并查实孔庆金将3名嫖客的9000元罚款据为己有。日前卖淫女王菊平也被依法逮捕。(新华社石家庄9月2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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