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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于实践的思考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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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8-09-03
第10版(理论)
专栏:

  源于实践的思考
  *农村社会主义道德建设要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以集体主义为原则。农村长期稳定以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完善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逐步壮大集体经济实力的举措,体现了国家利益、集体利益与农民个人利益的有机结合,充分发挥了社会主义的优越性,调动了广大农民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然而,当农民的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和集体利益发生矛盾时,要引导农民坚持个人利益服从国家利益和集体利益、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同时,要多为农民办好事、办实事,依法保护农民正当的个人利益。要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道德规范,坚持“利从义来”,坚持公平竞争、互利互惠的原则,教育和引导农民通过符合道德规范的途径获取个人利益。要反对见利忘义、损人利己的个人主义;鼓励勤劳致富,反对坐享其成;鼓励先公后私,反对损集体、肥个人的言行。
  ——常宁市委(湖南)
  *要在广大农村加大普法教育的力度,让广大农民学法、懂法、遵法、守法,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村利益关系和利益格局的调整显得尤为突出。执法部门要运用法律法规调节农村各市场主体、各产业、各环节之间的利益关系,使农业、农村走上法制化的轨道,真正实现依法兴农、依法护农。
  ——杨继雄陶正培(甘肃)
  *这些年来,不少地方为增强乡镇的领导力量和培养年轻干部,从县里下派了许多干部到乡镇挂职。多数干部与农民同甘共苦,为改变乡镇的落后面貌发挥了积极作用。然而,有的下派到乡镇工作的干部,只是为了“镀金”。他们身在乡镇心在县城,“半年看,半年干,一年之后盼提升”,很难安心工作。难怪农民兄弟讽刺这些乡镇干部:他们身居县城,双休日回县城,借故办事奔县城,一年能有几天在基层!
  ——邵述尧(江苏)
  *实行农业产业化经营,不仅要解决小生产与大市场的矛盾,政府行为、农民行为与市场行为的矛盾,农业比较效益低与农民收入增长慢的矛盾,而且要使农业取得平等的竞争地位,公平地参与市场竞争,公平地分享产业利润,从而有效地增加农民的收益,提高农业的规模化和组织化程度,在农业内部建立起充满活力的自我积累、自我调节和自我发展的机制。这是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实质所在,也是农业产业化健康发展的底蕴。
  ——欧阳旭初陈池波(湖北)
  *农民收入问题是农村经济最为敏感的问题。我们要密切注视农民收入动向,在处理先富、后富和共同富裕的关系时,既要鼓励一部分农民先富起来,又要帮助广大农民不断增加收入,尽可能地缩小收入差距,实现共同富裕。当然,共同富裕不是所有的农民同步富裕起来,必然有先有后。要从大局看问题,鼓励大家加快发展农村经济,要求富裕起来的农民积极发挥示范作用,帮助尚未富裕起来的农民尽快走上富裕之路,对贫困户更要重点扶持。
  ——石成林(湖南)
  *村干部在带领群众发展经济、增加收入的同时,要把减轻农民负担作为一项主要工作职责。村干部要经常深入到农民家中,了解农民的生产生活情况,了解农民的负担是否过重,一旦发现问题,要及时反映,及时解决。减轻农民负担是一项长期任务,要切实做好“减负”工作,把农民负担降到最低限度。
  ——薛秋和(福建)
  *要把农村干部教育和“科教兴农”战略结合起来,为农村经济腾飞和社会全面发展服务。在农村,要认真处理好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的关系,使农村教育协调发展。要正确处理农业、科技和教育三者之间的关系,依靠科技和教育,提高农村干部的素质,真正做到依靠教育之渠,引来科技之水,灌溉农业之田。乡村干部要组织广大农民学习先进适用的农业科技知识,使广大农民在农业生产中运用科学技术创造出更高的经济效益,从而提高科学技术在农业增产中的贡献率,推动农村经济不断快速向前发展。
  ——曹俊卿(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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