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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灾敲响生态保护警钟 国家环保总局组织院士专家座谈对策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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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8-09-10
第5版(教育·科技·文化)
专栏:

  洪灾敲响生态保护警钟
  国家环保总局组织院士专家座谈对策
  本报北京9月9日讯 国家环保总局今天组织环境、生态、湖泊、地质、森林、水利、气象、经济方面的院士、专家进行座谈,就国务院提出的灾后重建方针,结合长江流域的生态环境形势,提出生态环境保护对策与建议。解振华局长、祝光耀副局长听取了专家的意见。
  院士和教授们提出了6条对策和建议:1.坚持生态保护与建设并重。对于正在和将会造成的生态破坏,必须通过加强保护,尤其是加强监督来解决。要抓紧生态保护立法,增加生态保护的投入。2.强化区域社会经济发展规划的管理。区域的社会经济发展应当充分考虑生态环境的承载能力,规划应当体现生态保护与建设的需要,尤其是一些城镇的建设规划和流域开发规划,应当在考虑污染防治的同时,也考虑到生态保护的需要。3.应当抢救性地建立一批特殊生态保护区。保护江河源头和水源涵养区,沿江绕湖的重要湿地与洪水调蓄区等具有特殊生态功能的区域,严格控制一切不合理的开发建设活动。4.加强对各类自然资源开发建设活动的环境管理,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5.加强生态保护监督管理的能力建设。应建立生态监测网,采用高新技术,及时了解和掌握生态环境状况,采取相应的控制对策。6.全面调查、分析生态破坏与水灾的关系,提出全流域的生态保护重点规划与对策。灾后重建中,有些对生态影响深远的工程建设,应当进行充分的论证。(孟范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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