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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干在中央综治委全体会议上讲话强调 维护社会治安秩序 保证人民安居乐业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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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8-09-12
第2版(要闻)
专栏:

  罗干在中央综治委全体会议上讲话强调
  维护社会治安秩序 保证人民安居乐业
  本报北京9月11日讯 新华社记者胡晓梦、本报记者苏宁报道: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今天在北京召开1998年第三次全体会议。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书记处书记、中央综治委主任罗干主持会议,并就当前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发表讲话。
  会议首先听取了中央综治委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协调小组的工作汇报,审议、通过了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表彰全国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和名单,研究了下一步的工作措施。
  罗干在讲话中指出,做好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是我们党和国家的一项重要政策,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安置帮教是一项难度很大的工作,需要全社会的关心和支持,实行齐抓共管。党的十五大报告提出,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做好安置帮教工作,预防和减少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是贯彻这一方针的具体措施。要抓住全党贯彻落实十五大精神的大好时机,充分发挥综合治理的优势,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努力做好新形势下的安置帮教工作。
  在分析全国社会治安形势时,罗干说,今年上半年全国社会治安形势总的来看是平稳的,但也有一些地方刑事案件上升的幅度比较大;有几类案件上升的幅度比较突出。我们必须坚定不移地坚持“严打”的方针,哪个地方的社会治安状况不好,就重点解决哪个地方的治安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着力解决什么问题。各地都要从本地社会治安的实际情况出发,因地制宜、有针对性地开展“严打”整治行动或专项斗争,始终对各种刑事犯罪活动保持高压态势,全力遏制重大刑事犯罪案件上升的势头,坚决把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打下去,维护良好的社会治安秩序,让广大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针对一个时期以来,走私犯罪活动猖獗的情况,罗干强调,各级政法部门要坚决贯彻落实江泽民总书记关于开展打私斗争的重要讲话,站在打击走私的前列,严厉打击走私犯罪,决不手软,同时要加强综合治理,各有关部门积极参与,把打击走私的斗争进行到底。
  罗干指出,在坚持不懈地开展“严打”斗争的同时,各地都要深入扎实地开展基层安全创建活动,把重点放在那些基层基础工作薄弱、治安问题多、工作难度大的地区,从后进的地方和单位、从治安状况不好的地区抓起,使安全创建活动真正取得实效。
  在谈到努力做好洪灾后维护社会治安的各项工作时,罗干说,今年我国长江流域和松花江、嫩江流域发生历史上罕见的特大洪涝灾害,灾区广大政法干警和基层综治队伍一手抓抗洪救灾,一手抓维护稳定,涌现出许多可歌可泣的动人事迹,表现出大无畏的革命精神,做出了重要贡献,再一次经受住了严峻的考验。借此机会,向他们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罗干要求,在灾区恢复生产、重建家园的过程中,各地政法部门和广大干警、基层综治队伍要努力为灾区生产自救、重建家园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中央综治委副主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曹志,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韩杼滨和中央综治委委员、中央有关部门负责人出席了今天的会议。
  会上,天津市综治委、北京市左家庄街道的代表介绍了他们近年来开展安置帮教工作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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