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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单骗汇何以屡屡得逞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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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8-09-14
第10版(财税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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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假单骗汇何以屡屡得逞
  刘昆
  近日,外汇管理局深圳特区分局人员来到深圳海关,要求核对两张涉及售汇金额合计高达1.16亿港元的进口货物报关单。经海关人员审核,认定报关单与有关手续不符,于是两宗报关员倒卖进口报关单(付汇核销专用联)给不法分子,不法分子伪造印章、手续向银行骗购外汇的案件水落石出。
  仅今年上半年,深圳海关即协助外汇管理部门、银行,查出用以骗汇的伪造假进口报关单1743份,涉及骗汇金额高达8.3亿美元。在有关部门提交海关核查出的假单中,绝大部分银行已实际付汇,国家宝贵的外汇资源蒙受巨大损失。
  去年下半年东南亚发生金融危机,东南亚各国货币纷纷大幅贬值。与之相对的是,美元在国际货币中越来越显示出其硬通货的坚挺地位,加之走私猖獗,高报出口货物价格及假出口骗退税现象重新抬头,外汇需求陡然大增。国内一些企业法人及不法分子打起了骗取国家外汇的主意。
  为达到骗汇的目的,不法分子绞尽脑汁,采用种种办法,甚至直接在海关报关单上涂改,添加数额。
  7月15日,广州海关统计处向深圳海关送检一张由惠州港海关签发的惠州市“大亚湾新技术开发总公司”的进口货物报关单“付汇核销专用联”,经核查发现“付汇核销专用联”被篡改添加了数额,货物毛重77300公斤被改为577300公斤,致使该单的付汇总额由308752港元猛增到2258752港元。一单即骗走了国家外汇195万港元。
  狡猾的不法分子还和管理部门玩起了“时间差”———异地骗汇,利用异地核查需时较长的间隙作案。此外,不法分子还针对海关、银行、外汇管理部门对50万美元以上进口报关单“付汇核销专用联”进行“二次核对”的做法,尽量将每张假单的单面金额“控制”在50万美元以下,使“二次核对”这一针对骗汇的武器不能真正发挥作用。
  尽管不法分子骗汇的手段十分巧妙,但他们的“破绽”却俯拾皆是:他们所用的海关防伪标签大多数都是伪造的,虽然也有少数是真的,但却是从其他报关单上撕下后贴上,冒用痕迹明显;大部分假单并不是海关报关自动化系统打印出来的,单面打印的字样与海关系统打印出的单证明显不同;而且凡假单一经电脑核对便会马上“显形”。既然如此,为什么骗汇者还能屡屡得手呢?
  有关人士认为,售付汇程序不严密是一个主要原因。
  目前大部分外汇部门计算机与海关没有联网,不能直接核对海关数据。按规定除一次售付超过50万美元的进口报关单须先送海关鉴别后付汇外,其余的在售付汇前无须二次核对,进口报关单只作为事后核销用,不法分子正是钻了这一空子,伪造的假单金额大多在50万美元以下,事后经海关鉴别为假进口报关单时,国家外汇早已被骗走。
  其次,处罚偏轻也使骗汇者敢于冒这个“不大的风险”。
  按照目前国家有关规定,不法分子利用假单骗汇未得逞不会受到制裁,在骗汇之后若被发现也仅罚款或列入“黑名单”处理而已,而当假单上的经营单位属“冒名”或编造的假单位时,追究难度就更大了。管理部门对作假骗汇者处罚力度不够,现有处罚偏轻,不足以严厉打击假单骗汇行为,亦未能有效起到震慑作用。
  非法骗汇直接造成了国家的外汇储备外流,从而使国家的外汇资源或流入了企业法人的境外“小金库”,或进入了骗汇者个人的腰包,或“加盟”了走私分子购买私货的资金,或变成了骗退税者的工具……更使国家在蒙受外汇损失的同时,还要面对私货的冲击、税款的流失等多重打击,随着亚洲金融危机的影响进一步加深,非法骗汇已到了非大力治理不可的时候。
  要煞住这股歪风,外汇管理、银行、海关等部门的密切配合、通力合作是关键。有关人士认为,外汇管理局作为售付外汇的主管机关,要进一步加强对售付外汇的监督检查和执法处理的力度,促使企业守法自律;同时对于经查实确是伪造的假单而被骗走外汇的银行,至少也应给予没收该批外汇手续费、购销差价等所得利益的处罚,以减少和防止骗汇案件的发生和蔓延。银行作为外汇管理中实际售付汇单位,必须严格售付汇单证审核,严格按规定将有疑问的和一次售付汇超过50万美元的进口报关单在售付汇前送海关鉴别,增强售付汇的责任意识,从源头上堵住骗汇的发生。海关要加大防伪防骗力度,积极协助外汇管理部门、银行鉴别和核对报关单真伪,联手打击假单骗汇活动。
  而最有效的方法,莫过于加快“金关工程”建设,实现外汇管理、银行、海关之间收、付汇核销计算机联网,建立快捷的信息交流网络和规范的工作合作制度,杜绝假单骗汇行为的发生。
  压题图为海关关员利用防伪检测设备检查单证印章的真伪。
  余朝东摄(附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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