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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林业工作会议要求 贯彻落实国务院通知精神 制止毁林开垦和乱占林地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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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8-09-13
第2版(要闻)
专栏:

  全国林业工作会议要求
  贯彻落实国务院通知精神
  制止毁林开垦和乱占林地
  本报沈阳9月12日电 新华社记者冯雷、本报记者周泓洋报道:国家林业局今日在沈阳召开会议,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保护森林资源制止毁林开垦和乱占林地的通知》。会议要求各地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采取有力措施,把《通知》提出的各项任务逐项落到实处。
  国家林业局副局长李昌鉴指出,要清醒地认识我国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当前我国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还远不能适应林业发展的需要,突出表现在:毁林开垦现象愈演愈烈,在国有林区,有的把林地以“工资田(林)”、“劳保田(林)”、“就业田(林)”等形式搞非林业生产,使大面积有林地被开垦变为无林地和非林地;非法征占用林地问题十分突出,全国每年就有660多万亩林地逆转为非林地,近几年这种状况呈上升趋势;盗伐滥伐、超限额采伐森林的大要案居高不下,去年发生的资源林政案件达60万起;无证采伐林木的现象非常严重,国家林业局在100个县典型调查中发现,有378个征占用林地的工程建设项目,无证采伐面积达85%。
  会议要求,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在同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把贯彻落实《通知》精神迅速摆到当前的首要议事日程。近期国家林业局将会同公安部、监察部、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共同部署开展严厉打击毁林开垦和乱占林地等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的专项斗争。与此同时,各级森林公安机关对毁林开垦和乱占林地严重的地方将组织专门力量进行集中整治。
  国家林业局已决定,停止审批综合开发使用林地的规划,废止有关森林复合经营及熟化造林地的文件,并对各地的文件清理情况随时进行督促检查。今后,凡是用已被清理并明确废止的文件作依据,进行毁林开垦和乱占林地的行为,要严肃追究毁林开垦者的责任。
  会议指出,要狠下决心开展退耕还林工作。中央领导最近提出的我国治理水患的方针,把“封山植树、退耕还林”摆在了首要位置。凡是1994年以来开垦的林地,必须在2000年前全部退耕还林;1994年以前开垦的林地,凡坡度在25度以上的,也必须在2000年前全部还林;坡度在25度以下的,必须提高水土保持标准,达到水土保持要求。另外还要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广开生产门路,妥善做好退耕还林后富余人员的转移安置工作。
  今后,在林地上从事的一切生产经营活动都要以林权证为依据。国家林业局将进一步加强对国务院确定的重点国有林区林权的管理。凡是目前尚没有申领发证的国有重点林区的森工企业,都要于今年年底前完成申领发证工作,1999年以后,对凡是没有林权证的重点国有林区的森工企业将一律不下达采伐限额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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