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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流县检察院为被诬告的6名国企领导正名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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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8-09-16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双流县检察院为被诬告的6名国企领导正名
  新华社北京9月14日电 四川齿轮厂的6名主要领导怎么也想不到,克服重重困难带领全厂职工创下了400万元的利税,最后却被人诬告贪污挪用公款。最近,四川省双流县检察院依法为受害人澄清了事实。
  这是记者今天从最高人民检察院了解到的。今年6月,双流县检察院收到了一封举报信,举报四川齿轮厂厂长兼党委书记房昭杰,常务副厂长龚子骥,副厂长丁加维、涂天民,厂办主任李雪甫,企管办副主任余惠君贪污挪用公款,致使国家财产大量流失。检察院经过认真细致的调查,发现举报内容严重失实。
  四川齿轮厂是一家国有大中型企业,在市场竞争十分激烈的情况下,厂领导班子团结一致,艰苦创业,去年年产值达1.2亿元,创利税400万元。
  真相大白之后,检察院专门到齿轮厂召开“举报调查通报会”,依法对房昭杰等6名企业领导公开正名,澄清事实,清除不良影响。为此,被诬告的几名受害人向检察院送来了一面写有“打击罪犯执法如山,保驾护航情深意长”的锦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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