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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实事要动真情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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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8-09-17
第4版(要闻)
专栏:子夜走笔

  办实事要动真情
  岳富荣
  潍坊市把群众情绪作为“第一信号”,把群众满意作为“第一追求”,把增加群众收入作为“第一目标”,机关党员干部一头扎到群众中去,扎扎实实地为群众办事。这既表明了“民心工程”在该市总体工作中的分量,也是实施这一工程的党员干部对事业的责任感和对群众真情实感的体现。
  《孟子》中有这样的话:“禹思天下有溺者,由(通犹)己之溺也;稷思天下有饥者,由己之饥也。”古人面对百姓的困苦,动以“己溺己饥”之情,有的人也确实为老百姓做了不少好事,但这只能算作古代一部分圣贤志士的一种“个人行为”,同时必然受到时代的局限,在实际行动中难以真正同百姓共患难。而今,有5800万党员的中国共产党,是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自己的宗旨写入党章的,要求全体党员任何时候都把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共产党人时刻与人民群众保持血肉联系的崇高境界和群体优势、政治优势,是古人无法企及的。
  这些年来,许多地方的机关党员干部深入群众之中,为群众提供各种形式的服务,工作卓有成效,在群众中树立了良好的形象。党员干部为群众服务,能不能真正收到实效,能不能令群众满意,有客观条件的因素,也有主观因素。主观因素就要看党员干部能不能切实做到讲大局、讲党性,同时对人民群众动真情。只有得到肯定的答案,才能把为群众造福的事放在“第一”的位置,才能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和群众同呼吸、共命运;才能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面对群众的困难和需求,千方百计地想办法,找门路,全身心地投入,把好事办实,把实事办好。如果没有动真情,把为群众办事只当作一种“例行工作”,只当作去“完成任务”,那么,所谓“办实事”就可能实不起来,甚至会变成做表面文章,搞“花拳绣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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