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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岚清致信施行《献血法》电视电话会要求 踊跃参加无偿献血 切实履行公民义务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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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8-09-19
第1版(要闻)
专栏:

  李岚清致信施行《献血法》电视电话会要求
  踊跃参加无偿献血 切实履行公民义务
  新华社北京9月18日电 (记者胡晓梦)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李岚清今天在致全国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电视电话会的信中要求,广大共产党员、共青团员要响应国家号召,带头参加无偿献血,广大公民也要踊跃参加无偿献血,切实履行《献血法》所赋予的职责和义务。
  李岚清指出,《献血法》的颁布实施,是我国医疗用血事业的重大变革,标志着我国血液管理工作进入了一个法制管理的新阶段。《献血法》的实施,是党和国家关心群众疾苦、保障人民身体健康的具体体现,对于维护社会稳定和可持续发展,具有深远影响。对进一步弘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李岚清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加强领导,切实保证《献血法》顺利实施。要提高对《献血法》立法意义的认识,带头认真学习《献血法》,形成政府重视、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卫生部门积极实施、社会广泛参与的局面。要认真研究落实《献血法》规定的采供血机构的建设和各项采用血的规定,增强法制观念和提高依法行政的管理能力,加强执法力度。各级工、青、妇等组织也应结合精神文明建设积极配合做好献血工作,保证《献血法》的顺利实施。希望我们各级健康适龄的领导都能以身作则,率先垂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已经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今年10月1日起将在全国实施。
  卫生部部长张文康在电视电话会上讲话。他要求卫生行政部门的领导,要带头学习《献血法》,提高认识,提高执行《献血法》的自觉性,当好政府参谋助手,加强监督管理和组织领导,认真履行监督管理献血工作的职责。
  会上,中华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女联合会、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中国输血协会向全国广大职工、共青团员、各界妇女、红十字会会员及广大输血工作者发出了《无偿献血倡议书》,号召大家从自身做起,用爱心去营造一个充满“人道、博爱、奉献”精神的美丽家园。
  中共中央机关、国家机关有关部门,各省(区)、直辖市有关负责人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了电视电话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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