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6阅读
  • 0回复

我再获两项联合国人居奖 珠海市荣获改善居住环境最佳范例奖 我国住宅建设开始使用“小康”商标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8-09-20
第1版(要闻)
专栏:

  我再获两项联合国人居奖
  珠海市荣获改善居住环境最佳范例奖
  我国住宅建设开始使用“小康”商标
  本报北京9月19日讯 记者朱剑红报道:在世界住房日到来之前,联合国人居中心宣布,我国成都市府南河综合整治项目和沈阳市市长慕绥新荣获1998年联合国人居奖。今年人居奖的另外5块奖牌分别为巴西、欧洲城市安全论坛、尼日利亚、俄罗斯和突尼斯获得。此外,珠海市还荣获联合国改善居住环境最佳范例奖。
  联合国人居奖是全球人居领域最高规格的奖励,每年一次由联合国人居中心负责颁发给对人类住区发展做出杰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我国从1990年开始申报,至今已7次获此奖项。“最佳范例奖”于1996年设立,每两年评选一次,我国安徽省灾后重建项目曾获此奖。
  成都的府南河综合整治项目是一项大型的改善城市环境的项目,成都市政府从1992年开始,投资27亿元,用了5年时间全面治理,取得了显著成果。
  沈阳市作为联合国人居中心和联合国环境署共同发起的可持续发展城市项目的试点城市之一,在市委、市政府以及市长慕绥新的组织领导下,在城市整体规划管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居民住宅和改善人居环境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又讯我国住宅建设领域出现了一个新的商标———“小康”。9月18日,首批获得“小康”商标使用权的16个小康住宅小区、64家建筑产品生产企业在此领取了商标使用证书和标志。
  为了维护小康住宅项目的质量,创国产住宅产品的名牌,建设部已于1997年在国家工商局注册了“小康住宅”服务商标和“小康住宅产品”商品商标,并已获批准。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