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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棉花收购政策出台:敞开向农民收购 坚持购销三统一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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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8-09-21
第1版(要闻)
专栏:

  今年棉花收购政策出台:
  敞开向农民收购 坚持购销三统一
  本报北京9月20日讯 记者赵志文报道:由国家计委、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国务院体改办、农业部和国家纺织工业局联合召开的全国棉花工作会议,今天在此间闭幕。会议明确宣布,为保护农民利益和实现棉花由旧体制向新体制顺利过渡,1998年度棉花政策相对稳定,以每担617.5元的价格向农民敞开收购,并坚持棉花购销环节的“三统一”。
  据悉,1998年全国棉花播种面积6650万亩,比上年减少200万亩。由于洪涝灾害,收获面积约6300万亩左右,预计今年棉花总产量将比上年减少。当前棉花库存充裕,棉花供求平衡,供略大于求。
  今年4月20日,国家调整了棉花收购价格,每担标准级皮辊棉的收购价,内地由700元降为650元,浮动幅度5%(收购价格下限617.5元),新疆由630元降为600元,浮动幅度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自行决定。棉花供应价格放开,实行市场调节。为切实保护农民利益,1998年度继续执行4月20日调价方案,保持价格政策的相对稳定。为落实国家棉花收购政策,实行敞开收购,国家决定对购销价差给予适当的价格补贴。
  1998年度棉花收购经营渠道不变,还是由供销社棉花经营企业统一收购、统一加工、统一经营,敞开收购。供销社在严格执行价格政策的同时,不得停收、拒收、限收,不得压级压价或抬级抬价。
  在坚持棉花购销环节“三统一”的同时,为了促进棉花销售,降低流通费用,有利于向棉花新体制过渡,允许有条件的大中型纺织企业向县级棉麻公司直接采购或委托代购棉花,供需双方逐步建立稳定的产销关系。但各级棉花经营企业不得以任何方式赊销棉花。
  为确保不向棉农打“白条”,供销社棉花经营企业的收购资金仍由农业发展银行供应,实行库贷挂钩,封闭运行。棉花收购企业对棉农要敞开收购,不向农民打“白条”。棉花收购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允许挤占挪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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