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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家华在河北考察时强调 切实执行《森林法》加强生态环境建设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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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8-09-21
第5版(教育·科技·文化·体育)
专栏:

  邹家华在河北考察时强调
  切实执行《森林法》加强生态环境建设
  新华社石家庄9月18日电(新华社记者王文化、河北日报记者肖双胜)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邹家华近日在河北承德考察时指出,要动员全社会认真学习贯彻《森林法》,加大林业建设力度,改善生态环境。
  9月15日至18日,邹家华在河北省省长叶连松的陪同下,先后考察了滦平县、隆化县、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和塞罕坝机械林场的京津周围绿化工程以及草原沙化情况,听取了河北省关于京津周围地区绿化工程建设和环境保护的情况汇报。邹家华说,河北省全省森林覆盖率从建国初期的3%至今已达到19%,特别是1986年以后至今短短的十多年中京津周围地区重点绿化工程已完成了规划的65%,全省林业建设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他说,京津周围地区绿化工程对改善京津地区生态环境,减少风、沙灾害性天气起到了重大作用,同时由于生态改善,无霜期延长,降水量增加也促进了当地经济的发展和群众脱贫致富。他指出,林业建设是生态环境建设的主体,对于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有着重大意义,河北省环绕北京和天津,大力开展林业建设,为京津防风阻沙,涵养水源,为当地更新资源、发展经济,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邹家华说,新近修订的《森林法》对林业建设和管理作出了明确规定,要切实贯彻执行,依法治林。他说,我国的法律以保护人民利益为出发点,法律本身的贯彻也要依靠广大群众。学习贯彻《森林法》不仅是林业部门的职责,也是各级党委、政府的共同责任,是全社会的大事。只有发动群众、依靠群众,才能真正把《森林法》贯彻好。
  邹家华指出,林业发展关系着整个社会的利益,各级政府要确定近期和长远的建设目标,根据建设目标制定出切实可行的规划,同时有关部门要加强协作,共同实施。搞好林业建设、改善生态环境是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需要一届又一届政府、一代接一代人坚持不懈的努力。目前,改善生态环境的意义越来越受到人们重视,国家也加大了生态环境建设的投入,各地应抓住这个机遇,植树造林,恢复和发展植被,保护水土资源,改善生态环境。他说,森林是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要提高林业建设中的科技含量,采取切实措施调动和保护好科技人员的积极性,从种苗抓起,与水利结合,广泛运用先进技术。不仅要加强植树造林,还要加强现有林的保护、管理、经营、改造和新林的发展,严禁乱砍滥伐,做好防火防病虫害工作。国有林场要以林为主,还要发展多种经营,滚动发展,发扬自强精神,逐步实现自立、建立良性循环机制。要以改革为动力,提高广大群众绿化荒山荒坡的积极性。要注意近期效益与长远利益有机结合,注重发展林业产业化,努力提高林业生产质量与效益。
  在塞罕坝机械林场,邹家华还看望了林场的老劳模,鼓励他们发扬带头和榜样作用,在生态林业的建设中再立新功。
  陪同邹家华进行考察的有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曲格平、王涛,国务院有关部门负责人刘江、宋瑞祥、朱登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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