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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私企更大空间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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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8-09-21
第9版(经济周刊)
专栏:经济茶座

  给私企更大空间
  雯子
  在一次私企老板聚集的恳谈会上,广东某实业公司总经理的一番诉苦令人惋叹:就因为姓了一个“私”字,这家拥有十几亿元资产、经营业绩优良的公司竟然不能自营出口,不能拿到广交会的“入场券”,以致在今年春交会期间损失了数百万美元的订单。
  这位老总的无奈,反映了一些私营企业的尴尬处境。以广东为例,全省(特区除外)私营企业达20万家,却无一家获得政府正式批准的进出口权。而在全国海关每月的统计报表上,亮相的有国有外贸企业、自营进出口企业、三资企业甚至“三来一补”企业,偏偏缺了私营企业。当前,出口形势严峻,各路大军纷纷千方百计扩大出口,可锋头正健的私营企业却因没有出口“护照”,无法披甲助战。由于名不正言不顺,那些积极开拓国际市场的私企只能求助有进出口权的外贸公司和三资企业,以挂靠、代理等方式出口产品,但实际运作中常会出现芥蒂或阻碍。
  从1992年起,我国私营企业进入快速发展阶段,其户数、从业者和注册资本总额逐年以较大幅度增长,目前登记在册的已逾百万户。不少私企机制灵活,效益显著,潜力较大,成为各地新的经济增长点。随着产业结构的调整和优化,相当一部分私企走向规模化,有的已将目光从省内、国内移至国际舞台。私企,不再是可有可无、可多可少的“补充”和“陪衬”,而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长期形成的类似“一大二公三纯”等观念,使私营企业从事经济活动时往往被划入另册。
  对外开放包含两层意思,一是允许和欢迎人家走进来,一是放开和鼓励我们自己走出去。在走出去的过程中,企业无论大小强弱,理应享有公平的竞争环境,通过竞争实现优胜劣汰,而非人为地归类、分配。只要有本事、有实力,谁都可以到国际商海去闯荡;只要能带回市场换来美元,姓什么都没关系。据了解,有关部门已在酝酿赋予私企自营进出口权,为其参与国际经贸助一臂之力。不过,要让私企在经济发展中发挥更大作用,还须进一步突破陈“条”旧“框”,完善现有政策、法规,给私企更大的发展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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