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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富与共富的辩证思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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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8-09-22
第10版(理论)
专栏:

  先富与共富的辩证思考
  仇善强
  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带动和帮助后富,最终实现全社会共同富裕,是邓小平同志共富思想的精髓。全面准确地理解和把握这一思想,正确处理先富与共富的关系,对于我们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出发,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走共同富裕的道路,具有十分重大的现实意义。
  先富是革除平均主义“大锅饭”的历史积弊,调动人民群众社会主义劳动积极性和创造性的客观要求。计划经济时期,我们搞的是平均主义分配方式,严重束缚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人民群众生活水平长期得不到明显的改善。邓小平同志指出:“贫穷不是社会主义,社会主义要消灭贫穷。”在南方谈话中,他进一步强调:“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但社会主义的共同富裕,不可能是同步富裕、同时富裕;齐头并进,搞平均主义,只能牺牲效率,导致贫穷。因此,邓小平同志指出:允许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企业、一部分工人农民,由于辛勤努力成绩大而收入先多一些,生活先好起来。在这一政策的指引下,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通过诚实劳动和合法经营,率先走上富裕之路。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必然会产生巨大的示范力量,影响和带动更多的人走上富裕之道。因此,先富与共富是一致的,都是为了治穷致富,是方针政策与目标任务的关系。
  共富是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也是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的最终归宿。邓小平同志多次强调:“在改革中,我们始终坚持两条根本原则,一是以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为主体,一是共同富裕。”“社会主义的目的就是要全国人民共同富裕”。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不是不讲共同富裕,不要共同富裕,使贫富差距永久化、扩大化。我们既不能片面强调简单的平衡,因为它会导致新的平均主义,走回头路;也不能一味地追求不平衡,因为它会导致贫富悬殊,出现两极分化。平衡是相对的,不平衡是绝对的。由于地域之间物质基础、资金积累、生产条件、劳动资源的差异,以及劳动者智力、体力等综合素质的差别,最终造成了地区之间、劳动者个人之间发展速度的快与慢、生产效率的高与低、分配收入的多与少,出现先富与后富、已富与未富。我们必须对社会主义的共同富裕有一个辩证的理解,讲共同富裕不是整齐划一,而是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承认这种差异,采取有效的办法,达到合理的积极的平衡,即通过先富帮后富,实现共同富裕。当然,共同富裕本身是一个不断充实、提高的过程,永远不会停留在固定的水平上。因此,我们的社会才会不断地向前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才会不断提高。
  先富帮后富是一项复杂的社会工程,需要党委、政府精心组织,各方积极参与,才能实现共同富裕。先富是指小群体而言,共富则是就大群体而说。在当前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下,从先富到共富,是一个从量变的积累到部分质变再到根本质变的渐进过程,只能逐步实现,不可能一蹴而就。这期间,先富帮后富,后富赶先富是一个关键性的转化环节。如何才能加速这一转化过程呢?由地方党委、政府牵头组织,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实施大规模的扶贫攻坚计划,是一项行之有效的措施。近几年,山东招远市委、市政府从区域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性出发,实施了“重点乡镇开发”、“强弱村经济联带”、“后进村改造”、“手拉手扶贫”、“心连心扶贫”、“项目扶贫”等一系列扶贫攻坚工程,取得了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到1997年底,全市农村贫困人口从1995年的2.4%降为1.3%。实践证明,扶贫不仅是使贫困村和贫困户脱贫致富,过上好日子的经济问题,而且是一个实践党的宗旨,密切干群关系,弘扬社会正气,稳定基层政权的政治问题,必须长期抓紧抓好,务求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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