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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商局发出通知要求 加强电视直销广告管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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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8-09-24
第2版(经济)
专栏:

  国家工商局发出通知要求
  加强电视直销广告管理
  本报北京9月23日讯 记者李丽辉报道:伴随电视直销业在我国的兴起和发展,电视直销广告的数量日益增多。电视直销广告在方便人民生活的同时,也出现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国家工商局近日发出通知,要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根据国家广告管理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加强电视直销广告的管理。通知指出,在电视直销活动中,由商品经营者或者服务提供者承担费用,以电视媒介为载体,通过演示或展示说明等形式对电视直销商品或服务进行的宣传,属于商业广告。电视台承办电视直销广告,应当统一归口由电视台内部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的广告业务部门经营。电视台的非广告经营部门一律不得从事电视直销广告经营活动。电视直销广告内容应当符合《广告法》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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