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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白”还需“明白”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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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8-09-24
第9版(农村经济)
专栏:农村杂谈

  “清白”还需“明白”
  崔凤日
  辽宁省新宾满族自治县实行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一年来,有32名违纪党员干部受到处分,同时也还给一些蒙受“不白”之嫌的村干部以“清白”。这些同志不禁有感而发:“群众不明白,干部难清白!”
  一些村干部认为,自己做得正,行得直,清清白白不怕别人说,而村民对他们所做的事心里没有数,并不认为他们是清白的。事实上,农村改革前,征购粮及各种税费都由集体上交,义务工也是集体出,同村民的切身利益关系不直接,不容易出现矛盾。改革后,土地由农民承包,征购粮要从农民仓里出,农业税、统筹款、提留款、水费等要从村民腰包里掏。对这些费用,农民自然要关心去向。如果不明白,村民就会对村干部不信任、不买账,谁还信你是清白的?长此以往,难免干部有委屈,群众有怨气,干群关系紧张,工作难以开展。
  随着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的深入开展,农村民主化进程大大加快了,农民的民主意识不断增强。一些村干部自恋“清白”而不想或不让群众“明白”,实际上是民主意识淡薄的表现。时间长了,难免滋生骄横独断的作风,造成工作和决策上的失误,这又怎能保持自身“清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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