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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暂行办法》施行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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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8-09-25
第5版(教育·科技·文化)
专栏:

  《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暂行办法》施行
  本报北京9月24日讯 记者蒋建科报道:由科学技术部、卫生部共同制定的《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暂行办法》,日前经国务院批准同意发布施行。
  据科技部有关方面负责人今天介绍,该办法共分6章26条,对制定本办法的宗旨、适用范围、管理机构、知识产权保护、奖励与惩罚等方面都作了明确规定。该办法指出,凡从事涉及我国人类遗传资源的采集、收集、研究、开发、买卖、出境等活动必须遵守该办法。该办法还规定国家对人类遗传资源管理实行分级管理、统一审批的制度;凡涉及我国人类遗传资源的国际合作项目,必须经批准后方能进行;人类遗传资源材料的出口、出境必须按要求办理报批手续、如实向海关申报;采集人类遗传资源材料必须取得提供者及其亲属的知情同意。为了保护国际合作研究开发项目中合作各方的利益,该办法对知识产权的归属和分享原则也作了详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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