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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赫在全国人大常委会水土保持法执法检查组一次全会上强调 依法保持水土资源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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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8-09-30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布赫在全国人大常委会水土保持法执法检查组一次全会上强调
  依法保持水土资源
  据新华社北京9月29日电(记者王黎、倪四义)在国家遭受特大自然灾害后,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执法检查组将分别赴长江上游和黄河中游水土流失严重地区,对实施水土保持法的情况进行检查。
  水土保持法执法检查组今天在京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听取国家计委、国土资源部、建设部、铁道部等12个部门关于法律实施的情况。
  布赫副委员长担任执法检查组组长。他在今天的会议上说,水土保持法是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土资源,减轻水、旱、风沙灾害,改善生态环境,发展生产,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法律。水土保持法颁布实施7年来,经过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全国出现了治理水土流失,改善生态环境的大好形势。但是,我国水土保持和生态环境建设仍存在很多问题。特别是今年入汛以来,长江、嫩江和松花江流域遭受超历史记录的特大洪水。这次洪水持续时间长、水位高、泥沙多,与江河上中游的水土流失互为因果关系。新中国建立以来,大江大河上中游地区由于地少人多,大搞陡坡开荒种田,造成坡地土壤流失;乱砍滥伐破坏森林植被,减弱水土拦蓄能力。
  据介绍,这次执法检查的重点是,各地是否坚决执行预防为主,全面规划,综合防治,因地制宜,加强管理,注重效益的方针;是否有计划地进行封山育林育草、轮封轮牧,防风固沙,保护植被;是否禁止毁林开荒、烧山开荒,禁止在25度以上陡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的情况;是否有计划地治理水土流失;是否采取多种措施,并在资金、能源、粮食、税收等方面实行扶持政策,鼓励集体、农民个人和联户以及社会其他方面承包水土流失的治理,落实水土保持承包治理合同。同时,还检查各项监督措施和有关法律责任的落实情况。
  此外,辽宁、浙江、福建、广西、重庆、贵州、云南、青海、宁夏等省、区、市人大常委会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对本行政区水土保持法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在10月20日前报告检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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