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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全民健身有“上方宝剑”——江苏群众体育见闻(四)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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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8-09-29
第8版(体育)
专栏:

  常州全民健身有“上方宝剑”
  ——江苏群众体育见闻(四)
  金佳
  一周前,常州日报收到一封读者来信,反映常州市芦墅公园内建起一座桑那浴室,挤占了市民健身用的绿地。仅一个星期,问题便得到了解决,芦墅公园很快恢复了市民的健身场所。这一切源于常州市政府颁发的公园管理条例中保护全民健身场所的规定。
  依法管理、开展体育保证了全民健身有充足的场地、经费、设施。常州体育部门和市政及园林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相互协调,制订法规,共同保证全民健身活动的正常开展。新建居住小区时,公共体育设施规划未经体育部门认定不得开工;公园、学校场地合理向社会开放,免费提供使用等,都写在市政府下发的文件中。这些规章制度的实施,形成了开展体育有法可依的常州特色。
  在常州街头,健身场所随处可见,这些地方有市体委统一颁发的铜牌标志,还配有健身辅导员和录音机、磁带等,单、双杠,垒木和儿童乐园等设施更是一应俱全。目前,全市已有各种健身网点107个。
  常州市委、市政府更是将建设全民健身基础设施列入为群众办的7件实事之中,并把全民健身活动称为“民心工程”,力争要让群众在走出家门15分钟之内,就可以找到健身场所。现在,全市的健身场所已初步形成网络。有关负责人说,法规先行是开展全民健身的先决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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