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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山下的律师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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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8-09-29
第11版(法制纵横)
专栏:

  天山下的律师
  本报记者 王比学
  今年9月初,记者来到了新疆这块神奇而美丽的地方,采访新疆的律师工作。“我们新疆好地方呀……”这首脍炙人口的优美民歌从记者一下飞机就一直在耳旁萦绕。当记者广泛接触了新疆各族律师后,不由感叹道:天山美,天池秀,天山下的律师更是独具魅力。“今日新疆的经济繁荣、社会稳定和民族团结,离不开新疆律师的一份汗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司法厅厅长肉孜·司马义刚见到记者便如是说。
  经济发展的推动者
  新疆的律师制度建立于80年代初,经过十几年的开拓与发展,执业律师人数由最初的几十人发展到现在的1562人,其中少数民族律师267人。他们用自己的聪明才智、开拓进取和无私奉献,逐渐成为一支促进新疆少数民族地区向市场经济昂首迈进的重要力量。到目前为止,新疆地区5000多家大中型企业都有律师担任法律顾问。5年来,全疆律师共办理经济法律事务5.2万余件。天阳律师事务所作为全区首批合伙律师事务所之一,先后为新疆特工集团、友好集团、天山纺织等11家企业股份制改造提供了全方位的法律服务。同时,全区广大律师通过辛勤劳动,在促进企业依法经营和政府依法决策、依法行政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1986年哈密地区经济律师事务所张伟民担任了哈密地区汽车运输公司法律顾问。当时该公司正处于低谷阶段,亏损严重。张伟民通过调查发现,公司亏损的一重要原因是合同管理混乱,就连驾驶员都可拿着合同满天飞,签了合同履行不了。于是,他首先协助公司制定了详细的经济合同管理办法;其次,对于过去已造成的经济损失通过诉讼程序解决,先后挽回经济损失200多万元。从1987年以后,公司就再没有发生合同纠纷了。公司的总经理深有感触地说:“企业的生产、发展等经济活动离不开律师的参与。”
  1995年1月,哈密地区政府的法律顾问给政府提建议,对于亏损较严重,经济包袱较重的企业,要严格按照破产法让其破产。当时,工商、税务等部门存有疑虑,但地区政府十分重视,并大力支持律师这一建议,前后举办了17期全由律师主讲的公司法、破产法的培训,打消了他们的思想顾虑。破产法的运用,对于整个哈密地区的企业转制、资产重组起到了促进作用。今天,哈密地区的企业改制已走在新疆前列。
  社会稳定的维护者
  几年前,中央就对新疆地区提出了“一手抓团结稳定,一手抓改革开放”的方针。新疆这几年的实践也证明,没有稳定的社会环境,就没有新疆经济的迅速发展。新疆的广大律师都自觉地从大局出发,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重要职责,并作为自己执业的基本原则。各族律师认真履行刑事辩护和民事代理职责,积极参与“严打”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尤其是在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的斗争中旗帜鲜明,立场坚定。据自治区司法厅律管处黄武生处长介绍,近5年来,各族律师共承办辩护案件3万余件,民事代理案件4万余件。
  震惊全国的新疆克拉玛依“一二·八”特大火灾案,尽管已过去了3年多,但300多遇难者的不幸仍然使人心痛。此案死伤人较多,加之又发生在民族地区,处理得公正与否,直接关系到新疆的稳定。中央非常重视,为妥善处理此案,作出了部署。由北京、上海、西安、新疆四地15名知名律师(其中新疆律师占11名)组成被告方的律师团,受害方有4名律师,共计19名律师。当时被告律师团的一员、新疆北方律师事务所主任曹宏律师今天回忆起此案仍显得有些激动,“我们接受代理后,赶到克拉玛依的当天,就看见受害人亲属抬着花圈欲冲进市政府里,并扬言‘谁作无罪辩护,就让谁的尸体横在戈壁滩。’”当时,克拉玛依到处弥漫着紧张的空气,开庭时,老百姓的情绪也十分激动。在40多摄氏度的高温下,通过整整4天的律师辩护、法庭质证,澄清了事实,使受害人及其家属消除了对律师的误解,稳定了情绪,大部分受害人都接受了律师的意见。开庭前后,双方律师都做了大量的法制宣传工作,他们始终从维护新疆稳定的大局出发,运用法律为当事人提供服务。
  民族团结的促进者
  新疆是个多民族聚居、多宗教存在的地区。江泽民总书记今年7月9日在新疆考察时曾说:“加强新疆各民族的团结,保持社会政治稳定,不仅关系新疆经济社会的顺利发展,也关系全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大局。”可见民族团结问题在新疆的特殊重要性。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律师事务所一位维族律师向记者介绍了一起他曾协助处理的民族纠纷:1994年,新疆某县一位汉族司机开车撞伤了一位维族小伙,这本是一起普通的交通肇事案。肇事行为发生时,地区民族运动会正在该县召开,近60名不明真相的维族群众一下子全围上来了,与汉族司机纠缠在一起,事态迅速扩大,最后发展到2000多维族群众围攻县政府、县法院,公安机关随后抓走了几位维族小伙。在这过程中,有一维族小伙的哥哥跑到乌鲁木齐找到这位维族律师。律师经过调查发现此案的起因并没搞清,将部分群众的过激行为按犯罪定性不准确。他前后花了11天时间找县政法部门交换意见,主张通过教育疏导来化解矛盾。最后那几个维族小伙经教育后被释放。案件通过非诉讼途径得到了解决,消除了民族冲突的隐患。
  类似这样的民族纠纷,由于律师介入,不但保证了法律的正确实施,而且维护了民族团结,在新疆可以说是不计其数。
  今天在新疆,不论是汉族,还是少数民族,遇到问题,产生纠纷,首先想到的是找律师,这说明天山下的律师已真正走入新疆公众生活中。司法厅主管律师工作的副厅长张良在采访结束时对记者说:“新疆律师的前景非常广阔,但数量还远远跟不上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求,尤其是只占新疆律师总人数18%的少数民族律师更是太少了。今后,一方面要壮大律师队伍,另一方面还要不断提高律师的整体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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