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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严治吏必须法制化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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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8-09-29
第12版(人大工作)
专栏:法治论苑

  从严治吏必须法制化
  薛敏
  实行依法治国,必须从严治吏。而从严治吏,一个重要的方面,就是必须完善治吏的法律法规。
  一是机构设置法制化。进行机构改革,是推进政治体制改革、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迫切要求,也是坚持从严治吏、发展民主政治的重要保障。要实现国家机构的组织、职能、编制和工作程序的法定化,任何组织、任何个人都无权、也无法随意扩大编制,增设机构。
  二是机构职能法制化。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是一场深刻的观念更新和制度变革。政府要转变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相适应的管理方法、工作方式,对经济活动变直接管理为间接管理,主要运用经济手段、法律手段和必要的行政手段,逐步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宏观调控体系。
  三是廉洁从政法制化。加强廉政立法,是遏制腐败的重要举措。廉政立法,要突出财务公开、财产申报、离任审计、工程招标、群众举报、立案侦查反馈等重点内容,划定权力禁区,规范权力运行。同时要加强法律宣传,使广大人民群众掌握法律武器,坚决抵制腐败。
  四是执法行为法制化。要规范执法行为,就必须通过立法来明确执法程序,明确执法时限,明确执法要求,明确执法责任,保障权力最大限度地实施公开运转,避免暗箱操作,接受群众监督,促进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廉洁执法。
  五是行政责任法制化。近年来,我国的行政立法进展较快,但有些部门立法强化行政权力,弱化行政义务,忽略行政责任,而整个法律体系中,行政责任与刑事责任缺乏有机的结合,在一定程度上,使得官僚主义、失职渎职、滥用权力的现象得不到有力的惩处。因此,要强化行政责任,促进执法人员恪尽职守,忠于人民,忠于法律,保障法律的贯彻实施。
  (作者单位:江苏省泰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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