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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负的有效措施——准确核算农民收入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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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8-10-06
第12版(民主与法制)
专栏:代表论坛

  减负的有效措施——准确核算农民收入
  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 王幼辉
  目前,乡村干部向农民收钱,主要是这么几项:各种税收,如农业税、特产税、屠宰税;各种摊派;5%的提留。
  第一项是农民必须要缴的。第二项是用于公益事业的,农民一般能够接受。第三项是5%的提留。所谓5%的提留,是从每个农民上一年的纯收入中提取5%来用作管理费、公积金、公益金。这有文件规定,农民也是认可的。问题是怎样准确地计算上一年的纯收入。
  准确地计算农民的纯收入直接关系到其当年5%的提留应缴多少钱。而现在许多地方为了政绩,在村民收入上搞浮夸,这是增加农民负担的一个大头。准确核算农民收入,是减轻农民负担的一项有效措施。为此,我建议:
  (1)农民的人均年收入不能以乡、村的收入为单位统计,更不能抽样计算,村委会应逐户计算。因为富村有穷户,穷村有富户,在5%的比例下,富户应多出,穷户则少拿,不可按平均数计算。
  (2)5%提留的概念要让农民弄清楚。农业税、特产税、屠宰税不能计算在内,因为这是上缴给国家的税种。农民搞不清,就会认为是乡村干部在加码收费而产生抵触情绪。因此,一定要把税和提留分开来,向农民说清楚。
  (3)各级政府要为乡村干部撑腰。今后只有国家规定的税收和5%的提留,可以由乡村干部向农民收缴,其他一些乱摊派,乡村干部有权拒绝。村干部要准确调查核算本村农民的纯收入,不能听任上级出于某种需要的估算。
  (摘自在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上的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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