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4阅读
  • 0回复

违章建筑侵害他人权益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8-10-07
第9版(社会周刊)
专栏:社会短波

  违章建筑侵害他人权益
  1993年下半年,北京印刷二厂在北京市朝阳区光辉南里一号楼1门东侧,相隔仅37厘米(一尺多)处又建起了一栋带地下室的七层住宅楼。
  在施工进行中,新楼挖掘地基,造成老楼地基松动。后来,施工单位虽然采取了补救措施,用砖、水泥进行梯形加固,但降低了老楼的安全系数。
  新楼与老楼距离太近,没有消防通道,一旦有火灾,根本无法进行有效及时的扑救。两楼只有一尺多之隔,致使老楼北小间卧室和厨房唯一采光的窗户全被堵死,卧室变成了暗室,终日不见阳光。没有光线,分不清昼夜,长期靠日光灯照射。厨房窗户的被阻造成了通风不畅,煤气燃烧时产生的废气,无法及时排出,有害气体形成了风向倒流的情况,使住户时常感到头晕、胸闷,尤其是几家同时做饭时,煤气、废气不能外流,造成室内有害气体浓度超倍增长。长期的恶劣环境,使这个单元的一些居民的身体健康受到了损害。像这样近距离盖楼,挡住他人窗户,损害他人权益的建筑物,设计单位是怎么设计的?又是谁批准的?
  北京朝阳区 郭利菊 王桂民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