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1阅读
  • 0回复

呼唤减“副”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8-10-07
第9版(社会周刊)
专栏:一家之言

  呼唤减“副”
  黎殿春
  副职领导干部多,这是干部工作中亟须克服的一大顽症。近年来,各地各级政府部门虽在进行机构改革,但不少地方对这个问题的触动并不大,多减“员”少减“官”,只减“员”不减“官”,甚至边减“员”边增“官”的现象经常可见。一个县级市六七个副市长,十来个人的处三四个副处长,五六个人的科两三个副科长,这种状况至今依然故我,且呈有增无减之势。
  造成“副官”多的历史和现实原因,大致有四:一是对正职领导干部往后“退”作过渡安排;二是对新干部往上“提”作“实战演练”;三是对老公务员的心理安慰;四是对在机构改革中的“无庙长老”作妥善安置。
  这样做,虽然把不少人的“官位”都“摆平”了,但“副官”多了,弊端也不少:首先,助长了国家公务员的“官本位”思想,这一辈子无缘“扳正”,弄个“副官”当当也好,也算没有白干、白活;其次,助长了“一把手”的惰性和不负责任,反正“有福同享,有难同当”,主意大家拿,过错大家担,集体负责,谁也没有责任;第三,助长了推诿扯皮之风,副职多,“铁路警察各管一段”,不少事经常不通气,导致办事效率低下;第四,挫伤了办事员的积极性,官多兵少,为官者“动口不动手”,当兵者忙得团团转,但仍往往难如各位长官心意,不亦苦乎,不亦怨乎!
  既如此,各地各级政府部门在机构改革中,就应不仅注意精简机构和人员,而且须注意精简“长官”,尤其是“副官”,真正做到干部能上能下。同时,对各级副职的配备,更须作个规定,方能避免随意性,防止改革之后又“回潮”。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