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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龄科技》教唆犯罪受处罚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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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8-10-07
第10版(社会周刊·读者来信)
专栏:答复反应

  《华龄科技》教唆犯罪受处罚
  你报1998年8月12日读者来信版刊登黑龙江省绥芬河市人民检察院李明瑛同志写的题为《〈华龄科技〉竟在教唆犯罪》的来信后,我局立即责成黄冈市新闻出版局对信中反映的问题进行查处。
  《华龄科技》编印2.05万册,由武穴市人民政府老龄委主办、武穴市华龄开发贸易公司主编,封面印有武穴市科学技术委员会批准证号:技交9707号;武穴市工商局广告许可证:武工商临广审字(98)第003号。
  《华龄科技》刊有教唆他人怎样偷电、开锁、诱捕国家野生保护动物及侵犯《著作权法》等损害国家、社会、集体利益,危害社会公德及法律、法规禁止的内容,属非法出版物。黄冈市新闻出版局依据《出版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八条、第四十六条之规定,对武穴市华龄开发贸易公司处以没收非法出版物、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3倍的罚款。依据《印刷管理条例》,对承印非法出版物的武穴市福英快印部作了相应的处罚。
  湖北省新闻出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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