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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卫网络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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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8-10-12
第11版(经济生活)
专栏:

  互联网进入我国虽是90年代初的事情,但目前上网用户已达70万,与国家经济命脉密切相关的计算机网络已初步形成——
  保卫网络
  李子颐
  脆弱的计算机
  随着知识经济时代初露端倪,人们对计算机网络的依赖程度也越来越高,然而在形形色色的威胁和攻击下,强大的计算机系统又显得比较脆弱。计算机犯罪成为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都不得不予以关注的问题。
  ——作案者只须手头有台计算机和一部电话,便可从容实施贪污、盗窃、诈骗和金融犯罪等活动。国外有这样一份调查,使用电子方式盗窃后,犯罪分子平均每次获得的赃款额比用传统方式抢劫银行增加近70%,被抓获的可能性却下降了80%。
  ——有了四通八达的计算机网络,色情活动堂而皇之地从地下走到了网上。
  ——无论是个人隐私还是企业、国家的秘密,只要在信息网络里留下一点蛛丝马迹,便逃不脱被窥视的可能。
  ——侵权。北大方正集团总公司每年仅因软件被盗的损失就达上亿元。
  ——破坏计算机系统。形形色色的病毒便是一大破坏者。据不完全统计,美国在1988年里共有9万多台计算机被病毒感染,仅11月这一个月里,病毒感染造成的损失就超过1亿美元。当前,我国约有90%的局域网用户遭到过病毒的侵袭。
  据有关方面统计,由于计算机犯罪而蒙受的损失,目前美国每年超过百亿美元,联邦德国约50亿美元,英国约30亿美元,法国约100亿法郎。这一串惊心动魄的数字足以说明问题。
  安全之战 刻不容缓
  我国目前计算机犯罪呈逐年上升之势。两年来,公安部计算机监察处受理的有关案件已达百余起,其中最大的一起涉及金额已逾千万元。加强计算机安全,刻不容缓。然而由于种种原因,这方面的工作还有很大的难度。
  其一,80年代,国家投入巨资从国外引进了一批计算机控制设备,目前这些设备已经基本老化,事故隐患十分突出。
  其二,技术薄弱带来防范能力差。对一些重要的计算机系统不能建立相对安全的技术保护。目前国内大部分从事计算机安全产品开发的厂家起步晚、发展慢、人才匮乏,产品在多元化、系统集成等方面同国外相去甚远,而这种差距不但在短时间内难以弥补,还有愈拉愈大的趋势。
  其三,管理不完善,制度不落实。某些单位对安全问题认识不足,在实践过程中不按规章制度办事的情况屡见不鲜。再加上许多计算机系统的管理制度本身存在着漏洞,在实际工作中这些现象都是造成灾害事故和引发犯罪的隐患。
  其四,某些青少年把侵入计算机系统、制造病毒当做一件好玩的事,不认为这属于犯罪。
  此外,由于计算机犯罪本身具有的瞬时性、隐蔽性,以及一些现有的规章制度、法规的不完善,某种程度上也导致了计算机犯罪的加剧。
  防治工作 任重道远
  80年代初,公安部专门成立了计算机管理监察司,履行“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工作”。1994年2月18日,我国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这是我国第一个计算机安全法规。1994年3月14日颁布的《刑法》也对计算机犯罪作了明确的定义。
  我国在世界上率先实行互联网用户登记。通过委托检测中心颁发销售许可证,加强对安全产品的管理。今年,公安部又出版了我国第一套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培训教材,加强安全培训和宣传。
  计算机犯罪是高科技领域内的智能犯罪,技术含量高、更新快,如何培养高素质、高专业化的“网络警察”,是今后防治计算机犯罪的关键,但需要一个过程。
  “水能载舟,亦能覆舟”,网络也一样,虽然风险难免,但毕竟商机无限。有关资料显示,目前我国投在网络上的国有资产已达5000个亿。上网是势在必行的,但巨大的经济利益必须有安全的保障。国家的安全与主权要求我们打好网络保卫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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