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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政法委要求 切实维护灾区社会稳定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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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8-10-13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中央政法委要求
  切实维护灾区社会稳定
  据新华社北京10月12日电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江泽民总书记关于“全力整治社会治安,切实做好维护灾区社会稳定工作”的指示精神,为灾区恢复生产,重建家园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中央政法委今天发出通知,要求认真做好维护灾区社会稳定工作。
  通知指出,各级政法部门要高度重视、妥善安排好维护灾区稳定的各项工作。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对灾区人民认真负责的精神,密切关注灾区的社会动态,深入实际,深入群众,调查研究,切实掌握影响灾区社会稳定的情况和问题,统筹安排好灾区的维护稳定工作,及时采取相应的对策和措施。要明确责任,做到责任到人,工作到位,加强检查督促,确保灾区社会稳定。
  通知要求,要依法从重从快严厉打击严重危害灾区治安的刑事犯罪活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级政法部门要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江泽民总书记关于整治社会治安、维护灾区社会稳定的重要指示,发扬伟大的抗洪精神,充分发挥专政机关的职能作用。对趁灾抢劫、盗窃、破坏救灾物资设备、造谣惑众、哄抬物价、欺行霸市、敲诈勒索、坑农害农、流氓滋事以及拐卖妇女儿童等危害灾区治安的刑事犯罪活动要坚决、严厉打击,决不手软。政法各部门要紧密配合,坚持贯彻依法从重从快的方针,对灾区所发生的刑事案件,要快侦快破快起诉快审判,并公开判处一批严重刑事犯罪分子,以震慑犯罪,安定人心。在那些治安问题突出的地方,要及时组织专项严打斗争,保持对犯罪分子的高压态势。对趁灾作乱的邪教组织和非法宗教活动,要依法取缔,构成犯罪的坚决打击。要提高警惕,严密防范、依法打击敌对势力制造事端,破坏灾区稳定的犯罪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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