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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保国企下岗职工基本生活和离退休 人员养老金发放取得阶段性成果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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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8-10-14
第1版(要闻)
专栏:

  确保国企下岗职工基本生活和离退休
  人员养老金发放取得阶段性成果
  新华社北京10月13日电 (记者贺劲松)到9月底,国有企业下岗职工进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的比例达98.1%,全国三季度养老金发放比例达到98%,标志着全国确保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确保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初步实现了中央提出的预定目标。这是近日召开的全国劳动保障厅局长座谈会上传来的信息。
  据了解,今年一季度国有企业下岗职工进再就业服务中心仅为12.6%,到6月底也只有21.9%,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要求,克服困难,很快打开工作局面,到7月底,下岗职工进入再就业服务中心并得到基本生活保障的比例提高到56.7%,8月底进一步提高到85.2%,9月份,所有有下岗职工的国有企业已全部建立再就业服务中心。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体系的建立,为保障下岗职工基本生活和促进再就业奠定了坚实基础。
  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取得较大进展。各地认真落实中央要求,多渠道筹措资金,养老金发放工作发生较大转变。7、8、9三个月养老金发放比例均达到98%左右,除个别省份和行业外都做到了按时足额发放,没有发生新的拖欠。与此同时,各地还陆续补发了一部分以前拖欠的养老金,三季度全国共补发养老金13亿元。到9月底,北京、上海、福建3省市和铁道、交通、邮电、水利、民航、电力、银行、石油天然气系统的直属企业已将以前拖欠的养老金全部补清。
  养老保险行业统筹移交地方管理的交接工作如期完成。7月份,国务院作出立即将行业统筹移交地方管理的决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和财政部密切配合,在8月中旬用8天时间完成行业统筹移交地方管理的交接工作,一举解决了过去长期存在的行业统筹与地方统筹条块分割的矛盾,对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加强统一管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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