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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塑灵魂的工程师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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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8-10-14
第12版(巾帼园)
专栏:

  重塑灵魂的工程师
  黄一芳
  尚秀云是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二庭少年审判组长,与少年犯罪打了10年交道。她以火一样的工作热情,教育、感化、挽救了一大批失足少年,许多在尚秀云的帮助下步入新生的少年犯则亲切地称呼她为“尚妈妈”。
  程某是北京市海淀区一所重点中学的学生,一个校奥林匹克数学班的尖子学生,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程某先后在海淀影剧院、清华大学等地盗窃作案16起,窃得价值4600余元的财物。在提讯室里,尚秀云苦口婆心、掰开揉碎地给他讲人生的价值,讲美与丑,讲善与恶,帮助他认识走上犯罪道路的根源;用雷锋的模范事迹与他所崇拜的“神偷”、“义盗”、江湖义气对比,启发他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强烈的对比教育震撼了程某的心灵,他眼含泪水真诚地表示接受法律的审判。
  尚秀云依据法律对程某判处三年有期徒刑、缓刑四年。一般来说,缓刑犯应由公安机关负责社会监管,但尚秀云作为一名法官并没有中断对缓刑少年程某的教育,从法院到学校,从派出所到居委会,一次次回访,一次次谈话。通过帮教,程某的思想和行为发生了质的转变,回校后,他刻苦学习,进步显著。学习成绩在全班名列前茅,当南方遭受水灾时,他将夏天不吃冷饮攒下的50元零花钱捐给了灾区,亚运会召开他热情捐资50元。在学校进行的学雷锋活动中他和同学自发设立了一个自行车修理站,为素不相识的人提供服务。
  少年犯武某,15岁便以全县第一名的成绩考进了北京某重点大学,穷山沟飞出这么个金凤凰,家乡父老引以为荣。但是,武某进校半年便连续盗窃4辆自行车。尚秀云认真分析案情后认为:武某能投案自首,坦白交待罪行,合议庭决定对他宣告缓刑。但落实帮教措施却是个难题。为了社会少一名罪犯,多一名大学生,尚秀云和书记员迎难而上,为恢复武某学籍开始了漫漫而艰难的说服工作。尚秀云一次次找到学校,见法官这样执著,书记憋不住了,问:“这个学生有什么背景?”当听说法官们与武某素不相识,只是一个普通的少年犯时,书记深深地感动了。接收单位和帮教措施落实后,1995年7月武某被中国科学院某研究所录取为硕士研究生。
  尚秀云辛勤的汗水也结出了丰硕的果实,海淀法院少年刑事审判工作1991、1993、1996年三次被评为市法院系统的先进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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