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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石油石化工业管理体制改革回顾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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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8-08-03
第11版(市场专题)
专栏:小资料

  我国石油石化工业管理体制改革回顾
  1978年3月5日,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撤消石油化学工业部,成立石油工业部和化学工业部。
  1981年6月3日,国务院决定,石油工业部实行1亿吨原油产量包干。
  1982年2月15日,石油工业部成立。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负责中国海洋石油对外合作的业务,享有在对外合作海区内进行石油勘探、开发、生产和销售的专营权。
  1983年7月12日,石油化工从石油工业部分离出来,成立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直属国务院领导。
  1988年6月,国务院机构改革撤消石油工业部,设立能源部作为国务院石油工业主管部门。
  1988年9月17日,在原石油工业部基础上成立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负责中国陆上全境(包括岛屿、海滩和水深0—5米极浅海在内)的石油与天然气资源的勘探、开发、生产建设及与油气共生或钻遇的其他矿藏的开采和利用,并承担中国陆上石油资源的对外合作,探索和实施国际化经营,直属国务院领导。同时,中国海洋石油公司分立。
  1993年3月,国务院机构改革,能源部撤消。
  1997年1月,中国新星石油有限责任公司在北京成立。
  1998年4月10日,国务院机构改革,撤销化学工业部,成立国家石油和化学工业局。
  1998年7月,在原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和中国石化总公司的基础上,成立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和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
  (伦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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