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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结束第三项议程 一致通过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并通过关于提案的审查报告和现行法律、法令继续有效的决议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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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4-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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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结束第三项议程
一致通过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并通过关于提案的审查报告和现行法律、法令继续有效的决议
【新华社二十六日讯】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已在二十六日结束第三项议程,一致通过了“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会议还审议并通过了提案审查委员会关于提案的审查报告,通过了“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法令继续有效的决议”。
今天的会议首先就周恩来总理的“政府工作报告”继续发言。在会上发言的有三十一位代表。他们是:何香凝、鲍尔汉、张奚若、曾希圣、邓初民、杨廷宝、章乃器、巴金、刘导生、陶峙岳、谢富治、李任仁、罗祥根、贾拓夫、沈雁冰、马寅初、陈垣、高方启、侯德榜、马明方、李书城、达理札雅、胡子昂、覃应机、杨秀峰、张德生、黄欧东、谢觉哉、储安平、荣高棠、陈少敏。
从二十三日到二十六日的四天会议中,对“政府工作报告”发言的代表共计有七十五人。其中有些代表的发言,对政府工作作了补充说明。所有发言的代表,都热烈地表示同意周恩来总理的“政府工作报告”,并列举了许多事实,来证实周恩来总理在这一报告中所指出的祖国各项工作的成就。他们一致表示,将坚决为贯彻实现报告中所提出的今后的方针和任务而努力。代表们在发言中还广泛地进行了批评和自我批评,对政府工作的各个方面提出了许多有益的建议。
发言结束后,会议根据主席团的提议所一致通过的“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说:“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周恩来总理代表中央人民政府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并对于中央人民政府在中国共产党和毛泽东主席的领导下五年来的努力和取得的巨大成就,表示满意。”
会议接着听取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提案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习仲勋所作的关于提案的审查报告,并审议和通过了这个报告。
会议接着根据主席团的提议,通过了“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法令继续有效的决议”。
今天,大会宣读了捷克斯洛伐克共和国国民议会主席团、保加利亚人民共和国国民议会主席团的贺电。
今天的会议分上午和下午举行。上午从九时进行到十二时,下午从三时进行到六时五十分。出席的代表共一千一百五十一人。
从明天起,会议将进入最后一项议程——选举和通过新的国家领导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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