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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法规救了一条江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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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8-10-19
第5版(教育·科技·文化)
专栏:中华环保世纪行

  一部法规救了一条江
  本报记者 赵永新
  曾经孕育了河姆渡文化的余姚江,被宁波人民称为“母亲河”。由于环境污染,到1995年前后,余姚江变得又黑又臭,年年死鱼,以致沿江人民发出了“救救母亲河”的呼喊。3年过去了,如今的余姚江水开始变清,10多年不见的鲈鱼又在江中游动。两岸人民兴奋地说:“母亲河又‘活’过来了!”
  人们不禁要问:是什么救了余姚江?宁波市环保局局长虞银花回答说:“是《宁波市余姚江水污染防治条例》。”
  发源于浙江省上虞境内的余姚江,干流全长105公里,集农灌、渔业、航运等多种功能于一身。70年代以前,江水清澈见底,水量充沛,水产丰富。80年代以来,沿岸经济发展迅速,排入江中的工业和生活废水逐年增加,水体污染日趋严重。到1995年前后,每年排入江中的COD就高达1万吨,余姚三江口至咸池长达9公里的水体常年发臭,黑如墨汁,干流水质全部低于国家四类水标准,1/3的江段超过五类水标准,死鱼事件年年发生,原来产量颇丰的鲈鱼、银丝鱼等名贵鱼种不见了踪影。沿江人民发出惊呼:如果再不采取措施治理污染,母亲河恐怕没救了!
  余姚江的污染问题引起了宁波市委、人大和政府的高度重视。经过深入调查研究,他们达成共识:必须制定地方性法规,依法治理余姚江!经过多方努力,《宁波市余姚江水污染防治条例》于1995年10月1日颁布实施。
  “《条例》这部地方性法规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有了它,我们就有了治理余姚江的‘尚方宝剑’,腰杆硬了,说话好使了!”虞局长兴奋地告诉记者。市、县两级环保部门依照《条例》规定,对余姚江沿岸污染企业实行排污总量控制和许可证制度,要求14家重点排污企业每年削减30%的排污量,严禁在沿岸新上有污染的项目。3年来,他们依法关闭了治理无望的8家小型企业,责令4家企业停产整顿,7家企业限期治理。1997年排入余姚江中的COD降低到1800吨,比1995年减少了80%。
  今天的余姚江模样大变:江水开始变清,干流中80%的水体恢复到国家三类水,消灭了超五类水,彻底告别了黑臭现象,绝迹10余年的鲈鱼、银丝鱼又在江中出现,1997年的鱼产量比1996年提高了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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